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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月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8-02-06/shenzhen/2018/0206/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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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月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8-02-06/shenzhen/2018/0206/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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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月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 2018-02-07/shenzhen/2018/0207/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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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79.06亿元,流出231.36亿元,净流入147.69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37.40亿元,流入136.26亿元,净流出101.14亿元。2018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020.75亿元,流出748.48亿元,净流入272.26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909.77亿元,流入426.10亿元,净流出483.67亿元(见表1)。 2018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9822.78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17279.51亿元(见表2)。 按美元计值,2018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54.81亿美元,流出33.45亿美元,净流入21.36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4.33亿美元,流入19.70亿美元,净流出14.62亿美元。2018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53.60亿美元,流出112.87亿美元,净流入40.73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37.82亿美元,流入64.32亿美元,净流出73.50亿美元(见表3)。 按美元计值,2018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1431.22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2517.71亿美元(见表4)。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年四季度 2018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147.69 272.26 流入 379.06 1020.75 流出 231.36 748.48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101.14 -483.67 流入 136.26 426.10 流出 237.40 909.77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9822.78 对外直接投资 17279.51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年末存量人民币值通过年末存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年末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 表3: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8年四季度 2018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21.36 40.73 流入 54.81 153.60 流出 33.45 112.8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14.62 -73.50 流入 19.70 64.32 流出 34.33 137.82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4: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8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1431.22 对外直接投资 2517.71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9-02-20/shenzhen/2019/0220/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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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抓严管严督,用“担当”彰显时代精神;出实招实策,以“实干”发出深圳声音,打造“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强督导”的党建工作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提升组织力为中心,充分发挥党建在服务中心工作、推动队伍建设上的引领作用,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一、大学习,做矢志前行的“逐梦人”。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人民银行业务知识、学习内部管理能力”三个维度的“大学习”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精选学习主题、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大学习”走心、走实、走深。 二、深调研,做坚定勇毅的“拓荒牛”。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深圳的前沿开放作用、中美贸易摩擦等,以“深调研”支撑决策制定、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改进调研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扎扎实实把矛盾和问题搞清楚、弄透彻。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出实招、献良策,贡献深圳方案。 三、真落实,做只争朝夕的“实干家”。制定深圳市中心支行《贯彻落实总行总局会议精神工作计划落实表》《党建工作要点一览表》,形成744条工作计划、18类57项党建工作清单。坚持严守责任担当,明确目标、责任、任务、时限,以“真落实”贯彻总行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强督导,做担当有为的“奋进者”。建立按“周、月、季、年”四个时间维度,全方位、高频次、常态化督办督查的工作机制。开发“网络+”党建智能考评系统,创新打造“督、考、评”三位一体的党建综合管理平台。修订《深圳中支党支部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强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强督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想干事、有本事、善学习、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四十载惊涛拍岸,九万里风鹏正举。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在广东考察时指出:中国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 深圳市中心支行将继续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整合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持之以恒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力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再创新成果!改革不止,初心仍在,再出发! 2019-02-11/shenzhen/2019/021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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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深圳分局召开2019年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业务工作会议,传达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8年度深圳跨境收支形势及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情况,分析当前外汇市场形势,部署2019年相关工作。深圳市各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主管外汇和跨境业务的副行长(副总经理)、牵头外汇及跨境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约160人参加会议。深圳中支黄富副行长作讲话,分局各处和跨境办负责人具体布置2019年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辖内商业银行应全面客观认识形势,既要充满信心,又要高度关注外汇市场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关注国际收支结构出现的趋势性变化和外汇市场出现的边际变化,高度重视国际收支结构与宏观经济稳健性关系,警惕国内外风险因素对外汇市场主体预期和行为的影响。 会议强调,各行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提升外汇和跨境业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防控风险、维护外汇金融秩序方面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行业自律,审慎办理高风险主体和高风险类别的外汇业务,切实履行好“展业三原则”;二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四是运用好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和风险防范水平。 2019-02-21/shenzhen/2019/022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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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为一家中资企业,不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主要业务是提供国内及国际货物运输服务,在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时,运输船需在境外港口补充燃料油,因此需向境外支付燃油费。到银行办理相关付汇业务时,银行告知我公司非名录内企业,无法对外付汇。请问我公司能否支付相关费用?我公司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权,能否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同时,根据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规定,运输工具在港口消费货物支出(包括运输工具在境外购买的货物,如燃料等),应当申报在货物贸易项下。因此,你公司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后,可以对外支付燃油费。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因行业或经营特殊性存在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客观需要的,应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登记时提交《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证明确有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相关材料。 2019-02-14/shenzhen/2019/0214/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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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6898.76亿元,同比增长7.31%。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72839.38亿元,同比增长9.95%,增速比上月末高3.6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9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比年初增加4136.45亿元,同比多增2521.0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005.6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2251.69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41.0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406.74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05.65亿美元,同比下降29.12%,当月外币存款比年初增加44.24亿美元,同比少增17.29亿美元。 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4299.25亿元,同比增长14.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0205.88亿元,同比增长18.55%,增速比上月末高0.4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2.2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比年初增加1708.45亿元,同比多增426.77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317.1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4.2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82.87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1380.1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73.0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05.35亿元,票据融资增加203.28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2.39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610.72亿美元,同比下降25.54%,当月外币贷款比年初减少9.75亿美元,同比多减6.03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9-02-25/shenzhen/2019/0225/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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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018年12月末上升152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879亿美元,较2018年12月末上升152亿美元,升幅为0.5%。 2019年1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全球金融市场上,主要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上升,金融资产价格有所上涨。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估值因素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面临放缓压力,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但我国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国际收支呈现自主平衡格局,为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 展望未来,虽然全球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将延续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全方位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外汇市场运行机制日臻完善,有条件保持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总体稳定。 2019-02-12/shenzhen/2019/021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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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途径,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下,2018年,深圳市分局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目前,该试点已在全国多个自贸区推广落地。 试点主要特点:一是简政放权,便利企业。银行审核企业材料时间由试点前的几小时大幅缩短至试点后的几分钟,切实降低企业营运成本。二是放管结合,防控风险。试点变“先审后付”为“先付后抽查”后,要求参与试点的企业留存对外支付的相关单据凭证两年备查,实现“放权不放手”。试点一经推出受到市场热烈欢迎,截至12月末,深圳辖内已有37家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办理试点业务,支付金额合计14亿元人民币。 下一步,深圳分局将围绕“促进投融资便利化”工作重心,继续稳步推进各项资本项目改革工作,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 2019-02-18/shenzhen/2019/0218/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