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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财务人员突然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现我公司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延期付汇报告,但因不知道密码而无法登陆系统。请问我公司如何找回密码?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的用户代码分为业务管理员(ba)和业务操作员两种。企业首次登陆应用服务平台时,应通过业务管理员代码(ba)及其密码登陆,添加业务操作员并为其分配业务操作权限后,该业务操作员方可访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企业端并使用相关功能。 如果企业用户遗失业务管理员(ba)密码,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密码重置。重置密码在重置操作第二天方可生效。 如果企业用户遗失业务操作员密码,需凭自身组织机构代码、业务管理员代码(ba)和密码登录应用服务平台进行业务操作员密码重置。 2019-02-22/shenzhen/2019/0222/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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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月30日) 2019-02-27/shenzhen/2019/0227/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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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32762亿元人民币(等值1971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48401亿元人民币(等值7188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为84361亿元人民币(等值12529亿美元),占64%。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1%。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15899亿元人民币(等值2361亿美元),占12%;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1789亿元人民币(等值266亿美元),占1%;其他接受存款公司(银行)债务余额为62027亿元人民币(等值9212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38398亿元人民币(等值5702亿美元),占29%;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649亿元人民币(等值2176亿美元),占11%。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063亿元人民币(等值4168亿美元),占21%;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3668亿元人民币(等值3515亿美元),占18%;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420亿元人民币(等值4962亿美元),占25%;债务证券余额为30069亿元人民币(等值4467亿美元),占22.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5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649亿元人民币(等值2176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238亿元人民币(等值332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4194亿元人民币(等值6563亿美元),占33%;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8568亿元人民币(等值13154亿美元),占67%。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9%,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19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9年3月末 2019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5899 2361 短期 1153 17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53 17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4746 2190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475 1704 贷款 3271 48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1789 266 短期 1037 154 货币与存款 722 107 债务证券 315 4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52 112 SDR分配 655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7 15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2027 9212 短期 49709 7382 货币与存款 32688 4854 债务证券 4358 647 贷款 12403 184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9 长期 12318 183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9237 1372 贷款 3015 44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6 10 其他部门 38398 5702 短期 28967 4301 货币与存款 10 1 债务证券 252 37 贷款 4543 67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3254 3453 其他债务负债 908 135 长期 9431 14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279 487 贷款 4831 71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14 62 其他债务负债 907 13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649 217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056 1345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365 54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228 777 外债总额头寸 132762 19717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9-07-03/shenzhen/2019/0703/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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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设立“猎鹰”创新实验室,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黄富副行长、深圳市税务局陈捷副局长、腾讯公司曾伟业副总裁共同为实验室揭牌。该实验室旨在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实现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间高效数据共享,搭建涉税违法犯罪的智能化分析系统,高效识别线索、快速预警风险、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猎鹰”创新实验室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税务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重要工作举措。 “猎鹰”创新实验室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税务局针对“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打击出口骗取退税”工作中的难点痛点,精心建设的信息交换、交易监测模型创建和线索智能研判的平台。一是快速预警犯罪。通过融合三方提供的信息,综合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信息流等数据,运用税务违法案件的特征、指标、模型,在共建的统一分析平台实施分析,第一时间发现潜在犯罪行为,对高危企业进行风险预警。二是快速打击犯罪。根据三方掌握的线索,利用信息流快速锁定团伙,确定违法案件事实,同时快速监控相关资金。 具体而言,深圳市税务局结合税务稽查的执法实践,提供涉税违法犯罪的特征、指标和相关名单,上传到实验室。平台根据指标生成模型后由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至深圳市各金融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生成的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反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税务部门。平台将根据模型运行情况通过机器学习的方式进行定期有效性评估和不断完善,最终实现执法信息交换、交易监测模型创建、违法犯罪线索智能分析。 自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始组建智慧反洗钱实验室。结合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多发的现状,通过案例学习、特征总结,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已提炼出26条非法集资类客户行为和交易特征,利用文本挖掘、机器学习、社团划分算法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模型,达到对非法集资的早预警、早处置。结合地下钱庄活跃、专业化程度高这一现状,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创新建立地下钱庄监测预警模型,以提高辖内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相关交易监测预警能力。“猎鹰”创新实验室作为深圳智慧反洗钱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依托银行、证券、保险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大对涉税线索监测分析预警,助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一直致力打造深圳特区“三反”坚固堡垒。早在2005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便牵头组织建立了地方层面反洗钱联席会议机制。2017年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职,探索建立以金融情报为纽带、以资金监测为手段、以数据信息共享为基础、符合国家治理需要的‘三反’监管体制机制”。2018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深圳市金融办、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等部门联合建立深圳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移送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经侦局、刑侦局、禁毒支队、反恐支队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可疑交易线索的信息共享和协办机制,推动洗钱罪案侦查起诉判决。仅2018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发出相关调查通知书265份,涉及账户11000余个,协助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破获“会战5号”、“海啸3号”等多起大案。 2019-07-01/shenzhen/2019/0701/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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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3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从国际收支平衡表来看,2019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呈现顺差,外汇储备有所增加,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保持在合理的顺差区间,货物贸易顺差增加,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19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490亿美元,与当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5%。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947亿美元,同比增长83%;服务贸易逆差634亿美元,同比下降14%,其中,旅行逆差576亿美元,下降9%。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顺差,跨境资本持续净流入。一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88亿美元。主要净流入项目为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直接投资净流入265亿美元。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476亿美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10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195亿美元。其中,外国对华证券投资净增加357亿美元;我国对外证券投资净增加162亿美元。 三是储备资产增加。一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100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100亿美元。 2019年,我国继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有助于夯实国际收支平稳运行的基础。预计我国国际收支将延续经常账户基本平衡、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的发展格局。 问:2019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从国际投资头寸表来看,2019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对外金融资产总规模增加。3月末,我国对外资产73817亿美元,较2018年末增长0.8%。主要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增加285亿美元,增长1.5%;证券投资资产增加476亿美元,增长9.6%;储备资产增加282亿美元,增长0.9%。 二是对外负债继续增长。3月末,我国对外负债54306亿美元,较2018年末增长4.6%。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增加1012亿美元,增长3.7%;证券投资负债(即外国购买中国发行的证券)增加1593亿美元,增长14.5%。 三是对外净资产下降,主要反映了一季度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市值的增加。3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资产-负债)19511亿美元,较2018年末下降8.4%,主要受资产价格变化等估值因素的影响。一季度,境内股市和香港股市涨幅较大,非居民持有我国企业发行的股票市值增加,这部分属于我国的对外证券投资负债,市值上升带动负债增加,我国对外净资产的规模相应减少。 总体看,我国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对外各类投资有序进行,来华各类投资稳定增加,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仍较稳健。 2019-06-28/shenzhen/2019/0628/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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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19年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5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5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稳中向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从相关统计数据看:一是银行结售汇呈现顺差。5月,银行结汇较4月增长4%,银行售汇下降7%,银行结售汇顺差62亿美元。二是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收窄。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60亿美元,环比收窄23%。三是外汇储备余额有所回升,5月末为31010亿美元,环比增加61亿美元。 5月以来市场预期总体稳定,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呈现积极变化。5月份,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购汇意愿平稳。其中,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0%,环比上升4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环比基本持平;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192亿美元,环比增长33%。在此背景下,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并呈现积极变化。一是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保持一定规模顺差,较4月均有所增加;二是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结汇增长,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购汇稳中有降,直接投资结售汇顺差增加;三是企业投资收益购汇正常有序,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环比增加但低于上年同期;四是5月个人净购汇继续减少,同比和环比分别下降28%和19%。 尽管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但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表现出韧性强、潜力大等特征;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宏观政策空间充足,市场信心良好,为外汇市场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基本面支撑。同时,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在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的过程中,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适应能力明显提升,5月外汇收支数据变化就充分体现了我国外汇市场的日益成熟和理性,未来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考验。 2019-06-26/shenzhen/2019/0626/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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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办理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于2019年6月28日起上线试运行。 一、访问路径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可在线查询行政许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申请功能。提供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材料是否完备在线预审功能。 三、意见收集 试运行期间,欢迎您在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的过程中提出宝贵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到邮箱:xzspxm@mail.safe.gov.cn。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07-02/shenzhen/2019/0702/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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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网络炒汇是否合法? 答:境内个人除按相关规定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外汇实盘买卖外,不允许以任何方式直接参与境外市场的外汇买卖。通过境外代理商等形式进行炒汇,属于境内个人境外投资行为,目前国家没有放开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的限制。 4、问:如若境内个人因留学等原因需要在境外购房,是否可将资金汇往国外?毕业后,出售该房产是否属于境外投资房产,可否汇回国内? 答:截至目前,境内个人不能因境外购房而汇出资金。境内个人境外购房不合法,即便出售境外房产获得收入,该收入也属于不合法收入。不合法收入不能汇入境内。 2019-06-27/shenzhen/2019/0627/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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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境内个人能收取境外公司汇过来的货款吗? 答: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可以办理货物出口,并从境外进口商处收汇。 6、问:个人能不能去境外设立公司,开离岸账户? 答:截至目前,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外,境内个人不能去境外设立公司。 7、问: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应在哪个部门办理? 答:由银行按规定审核资料无误后办理。 2019-07-04/shenzhen/2019/0704/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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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89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9万亿美元)。(完) 2019-06-25/shenzhen/2019/0625/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