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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7月,银行结汇11278亿元人民币(等值1683亿美元),售汇11908亿元人民币(等值177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30亿元人民币(等值9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561亿元人民币,售汇1059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17亿元人民币,售汇13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0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35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2387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028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66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22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63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826亿元人民币。 2018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7040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65亿美元),累计售汇7015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2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251亿元人民币(等值4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656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87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68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84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27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43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977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240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628亿元人民币。 2018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502亿元人民币(等值2909亿美元),对外付款20309亿元人民币(等值303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806亿元人民币(等值120亿美元)。 2018年1-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28138亿元人民币(等值19960亿美元),对外付款129690亿元人民币(等值2020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52亿元人民币(等值241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9-25/hubei/2018/0925/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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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统计,2018年1-7月,湖北省进出口值1825.6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8.4%。其中,出口1151.3亿元,增长7.4%;进口674.3亿元,增长10%。贸易顺差477亿元,扩大3.9%。 7月份,湖北省进出口总值302.2亿元,增长4.6%。其中,出口181.8亿元,下降4%;进口120.4亿元,增长20.9%;贸易顺差61.4亿元,收窄31.7%。 1-7月湖北省外贸进出口的主要特点有: 一、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高,保税物流货物进出口增长较快 1-7月,湖北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396亿元,增长11.1%,占全省外贸总值的76.5%,比重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60.8亿元,增长14.7%;进口535.2亿元,增长5.9%。此外,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312.3亿元,下降6.2%。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75.2亿元,增长24.6%。 二、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近一半,外商投资企业增速高于整体 1-7月,湖北省民营企业进出口值862.9亿元,增长6.7%,占全省外贸总值的47.3%。其中,出口663.3亿元,增长6.3%;进口199.6亿元,增长7.9%。同期,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506.7亿元,增长13.4%,占27.8%,其中,出口269.2亿元,增长12.9%;进口237.5亿元,增长14%。此外,国有企业进出口455.6亿元,增长6.3%,占24.9%,其中出口218.9亿元,增长4.6%;进口236.7亿元,增长7.9%。 三、对美贸易继续保持大幅增长,与欧盟贸易增长较快,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速高于整体 1-7月,湖北省对美国进出口总值228.9亿元,增长18.5%,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2.5%,是湖北省第二大贸易伙伴。其中,出口165.1亿元,增长11.3%;进口63.8亿元,增长42.4%;贸易顺差101.3亿元,收窄5.1%。从月度数据来看,继6月份对美进出口大幅增长54.6%之后,7月份继续猛增,当月对美进出口总值46.5亿元,增长41.2%。其中,出口29.8亿元,增长9%;进口16.7亿元,增长2倍;贸易顺差13.1亿元,大幅收窄41.3%。 1-7月,湖北省对欧盟进出口总值284.5亿元,增长23.3%,占15.6%,继续稳居湖北省第一大贸易市场。其中,出口182.2亿元,增长20.9%;进口102.3亿元,增长27.9%。 此外,1-7月湖北省与东盟贸易总值208.4亿元,增长15%;与我国香港地区贸易总值158亿元,下降18.5%;与日本贸易总值143.1亿元,增长12.3%;对韩国进出口85.3亿元,下降27.8%。 1-7月,湖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485.3亿元,增长13.8%,高于全省整体增速5.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86.8亿元,增长9.9%;进口98.5亿元,增长32.5%。 四、武汉市进出口增长低于整体,全省绝大部分市州进出口实现增长 1-7月,武汉市进出口总值1116.8亿元,增长5.2%,占全省外贸总值的61.2%。其中,出口642.9亿元,增长6.1%;进口473.9亿元,增长4.2%。进出口总体增速、出口增速和进口增速分别低于全省3.2个、1.3个和5.8个百分点。 全省除随州和恩施外,其他市州进出口均有不同程度增长,黄石、襄阳、荆州、荆门、十堰等地进出口总值增幅超过20%。 五、机电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保持增长,农产品出口大幅下降 1-7月,湖北省出口机电产品642.5亿元,增长5.4%,占全省出口总值的55.8%。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有交叉,下同)409亿元,增长0.3%。其中,手机出口111.7亿元,下降13%;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出口55.6亿元,增长23%;集成电路出口32.1亿元,增长32.9%。同期,湖北省出口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159.3亿元,增长9.8%,其中,纺织服装出口113.5亿元,增长8.5%。此外,1-7月湖北省出口农产品65亿元,下降10.2%;出口钢材41.3亿元,增长7.8%;出口医药品27.5亿元,增长21.7%;出口汽车19.6亿元,增长24.5%;出口汽车零配件44.4亿元,增长72.8%。 六、铁矿砂、大豆、汽车进口明显减少,机械设备、日用消费品进口增长 1-7月,湖北省进口机电产品402.4亿元,增长11.3%,占全省进口总值的59.7%。其中,进口机械设备159.6亿元,增长48.7%。同期,湖北省进口农产品15.7亿元,下降19.6%,其中,进口大豆6.1亿元,下降36.5%。此外,进口集成电路76.9亿元,下降26.4%;进口铁矿砂46亿元,下降41.7%。同期,湖北省进口日用消费品12.7亿元,增长5.9%。 2018-09-20/hubei/2018/0920/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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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21.37亿元,流出165.15亿元,净流入56.22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25.75亿元,流入90.10亿元,净流出135.65亿元(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8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4.70亿美元,流出25.89亿美元,净流入8.81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5.39亿美元,流入14.12亿美元,净流出21.27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56.22 流入 221.37 流出 165.15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135.65 流入 90.10 流出 225.75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8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8.81 流入 34.70 流出 25.8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21.27 流入 14.12 流出 35.39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8-09-25/hubei/2018/0925/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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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与2018年一季度相比,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新特点? 答: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储备资产增加。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稳定。2018年二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继续呈现顺差,跨境资本延续净流入趋势。2018年二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82亿美元,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一季度以来净流入的趋势。 三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8年二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99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87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86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四是储备资产小幅增长。2018年二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3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29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值得指出的是,近几年我国经常账户收支已经进入平衡区间,小幅顺差或者小幅逆差都属于基本平衡。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有望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国际收支仍将保持总体平衡。(完) 2018-09-25/hubei/2018/0925/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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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完善外汇管理窗口服务工作视频会议,总会计师兼综合司司长孙天琦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巡视员贺敏以及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全体人员在湖北省分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孙天琦总会计师在讲话中指出,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门推进完善外汇管理窗口政务服务工作;对占外汇局柜台业务量85%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形成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马上办”等事项的建议清单、目录。各分局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务必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完善窗口服务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支持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2018-09-20/hubei/2018/0920/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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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贸易 以美元计:1-8月,全省进出口总额331.6亿美元,同比增长13.7%。其中,出口209.1亿美元,同比增长11.5%;进口122.4亿美元,同比增长17.6%。 以人民币计:1-8月,全省进出口总额2135.6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出口1346.9亿元,同比增长4.8%;进口788.7亿元,同比增长10.7%。 二、招商引资 1-8月,全省新批外商投资项目286个,同比增长53.8%;合同外资金额122.1亿美元,同比增长73.6%;实际使用外资80.0亿美元,同比增长7.5%。 三、对外投资与合作 1-8月,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完成营业额35.9亿美元,同比增长10.1%,新签合同额88.4亿美元,同比下降33.1%,外派各类劳务人员6890人次,同比下降24.1%。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实际投资额13.2亿美元,同比增长5.3%。 四、国内贸易 据省统计局统计,1-8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10.6亿元,同比增长11.4%。 五、口岸运输 1-8月,全省口岸进出口货运量1299万吨,同比下降9.4%;航空口岸出入境人数205.1万人次,同比增长5.0%。 2018-09-20/hubei/2018/0920/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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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组织召开完善外汇管理窗口服务工作视频会议,总会计师兼综合司司长孙天琦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外汇局十堰市中心支局局领导及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在十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总会计师兼综合司司长孙天琦同志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服务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总局潘功胜局长关于完善和强化外汇管理窗口服务的批示精神,并就做好外汇管理窗口服务,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作出工作部署。 会后,十堰市中心支局局领导结合会议精神对十堰市中心支局窗口服务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总局有关政务服务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及时整改,对自查发现不符合窗口服务要求的事项要立行立改。三是优质服务,重视日常窗口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2018-09-20/hubei/2018/0920/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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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4日下午,外汇局湖北省分局组织开展分行大讲堂活动,特邀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徐卫刚司长就“当前国际收支形势及外汇管理改革”进行授课。大讲堂由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巡视员贺敏主持。徐卫刚司长就当前国际收支形势、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情况及中美贸易摩擦等方面进行了精辟的分析和讲解。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各处室负责人、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机关各处室及部分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共计90余人参加了讲座。 2018-09-20/hubei/2018/0920/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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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098亿元,支出15455亿元,顺差64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845亿元,支出12500亿元,顺差234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53亿元,支出2955亿元,逆差17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52亿美元,支出2258亿美元,顺差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69亿美元,支出1826亿美元,顺差34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432亿美元,逆差24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643 94 16,098 2,352 -15,455 -2,258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344 343 14,845 2,169 -12,500 -1,826 2.服务贸易差额 -1,702 -249 贷方 1,253 183 借方 -2,955 -432 2.1加工服务差额 100 15 贷方 103 15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401 -59 贷方 239 35 借方 -640 -94 2.4旅行差额 -1,317 -192 贷方 230 34 借方 -1,547 -226 2.5建设差额 24 4 贷方 64 9 借方 -40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4 -8 贷方 17 2 借方 -71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6 2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9 -23 贷方 34 5 借方 -193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155 23 借方 -133 -1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9 13 贷方 348 51 借方 -259 -3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6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9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11-28/hubei/2018/1128/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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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统计,2018年前三季度,湖北省进出口值2464.8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7.8%。其中,出口1544.3亿元,增长4.1%;进口920.5亿元,增长14.6%。贸易顺差623.8亿元,收窄8.4%。 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前三季度湖北省外贸进出口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呈现以下特点: 一、进出口值逐季攀升,9月份达到年内新高 今年前三个季度湖北省进出口总值分别为678.2亿元、844.6亿元、9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15.5%、5.6%。9月份进出口值330.2亿元,增长14.2%,达到年内新高,其中,出口197.6亿元,下降0.4%;进口132.6亿元,增长46.4%。 二、一般贸易比重提高,保税物流货物进出口大幅增长 前三季度,湖北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871亿元,增长10%,占全省外贸总值的75.9%,比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同期,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422.6亿元,下降7.1%,占比17.1%,比重下降2.8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一升一降体现出湖北省外贸自主发展能力有所提升。此外,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117亿元,增长38.1%,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民营企业对外贸增长贡献最高,进出口企业数量增加 前三季度,湖北省各类型企业进出口均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其中,民营企业进出口1214.1亿元,增长6.7%,占全省外贸总值的49.3%,对湖北省进出口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同期,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668.4亿元,增长12.3%,占27.1%,对全省增长贡献率为41%。此外,国有企业进出口581.6亿元,增长5%,占23.6%,对增长贡献率15.7%。 前三季度,湖北省有进出口实绩企业5331家,比去年同期增加474家,进出口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四、对美贸易逆势增长 尽管今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但从前三季度外贸数据来看,湖北省对美贸易并未受到较大影响,仍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前三季度,湖北省对美国进出口总值325.6亿元,增长18.9%,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3.2%,仅次于欧盟为湖北省第二大贸易伙伴。其中,出口242.5亿元,增长12.2%;进口83.1亿元,增长43.7%。特别是6月份以来,进出口规模猛增,月度进出口值连续4个月保持在40亿元以上的高位,同比均保持在两位数增长。 五、国际市场布局优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速高于整体 前三季度,湖北省除对美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外,与欧盟、东盟、日本双边贸易也呈现良好增势,进出口值分别达到376.3亿元、281.4亿元、206.9亿元,分别增长18.7%、14.5%、24.7%。此外,前三季度湖北省对非洲进出口101.6亿元,增长20.1%,呈现较快增长势头。 前三季度,湖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644.8亿元,增长9.8%,高于全省整体增速2个百分点。 六、武汉市进出口比重略有下降,全省绝大部分市州进出口实现增长,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前三季度,武汉市进出口总值1523.6亿元,增长6.2%,占全省外贸总值的61.8%,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65.8亿元,增长2.7%;进口657.7亿元,增长11.2%。 前三季度,全省除随州、天门和恩施外,其他市州进出口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襄阳、荆州、荆门、仙桃、潜江等地进出口总值增幅超过20%。 七、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仍为出口主力 前三季度,湖北省出口机电产品852亿元,增长1.4%,占全省出口总值的55.2%。主要机电产品出口涨跌不一,其中,手机出口158.8亿元,下降16.2%,降幅较为明显。同期,集成电路出口42亿元,增长44.1%;汽车出口24.6亿元,增长21.7%;汽车零配件出口53.4亿元,增长53.4%;轨道交通装备出口6.3亿元,增长1.4倍。这些机电产品成为拉动出口增长新动力。此外,前三季度湖北省出口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219.6亿元,增长8.2%,保持较快增长。而“两高一资”产品(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114.2亿元,下降2.1%,外贸绿色发展效果明显。 八、大型项目建设带动机械设备进口大幅增长,部分消费品进口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湖北省进口机电产品567.7亿元,增长20.5%,占全省进口总值的61.7%。其中,随着省内一批大型项目建设推进,进口机械设备243.3亿元,增长75.1%。此外,前三季度湖北省进口日用消费品21.2亿元,增长40.4%,水海产品、日化用品、医疗保健品等进口均有大幅增长,国家降低关税,促进进口措施效果明显。 2018-12-10/hubei/2018/1203/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