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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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是甘肃省外汇业务的监管部门。内设国际收支处和外汇管理处两个处室。下辖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共13个市(州)分局和敦煌市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基本职能:
(一)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省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三)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四)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