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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2321502-X-2018-00048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03-07
  • 名       稱:
    2018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七)
  • 文       號:
2018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七)

問: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原則是什麼?    

答:企業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捐贈項下進出口業務等外匯局另有規定的情況除外。  

代理進口、出口業務應當由代理方付匯、收匯。代理進口業務項下,委託方可憑委託代理協議將外匯劃轉給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購匯。代理出口業務項下,代理方收匯後可憑委託代理協議將外匯劃轉給委託方,也可結匯將人民幣劃轉給委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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