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 42321502-X-2017-00247
-
- 分 類:
-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 發布日期:
- 2017-06-29
-
- 名 稱:
- 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問答
-
- 文 號:
1、我公司要在境外註冊一家子公司,請問是否要向外匯局申請審批?
答:境內機構進行境外直接投資的,應在取得商務、發展改革委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後,持相關材料到註冊地銀行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不需要到外匯局辦理審批。
2、外商投資企業如何辦理外匯登記?
答:外商投資企業需持以下材料到註冊地銀行辦理基本資訊登記:
(1)《境內直接投資基本資訊登記業務申請表》;
(2)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檔案。
3、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境內的公司,現在想讓境外的一個銀行給我境外的關聯方直接放款,這就需要我向境外的銀行提供擔保,這種擔保需要外匯管理局的審批或者備案之類的嗎,國家有沒有對於這種形式進行政策限制?謝謝。
答:根據匯發〔2014〕29號文規定,這種情況屬於內保外貸,需要到境內公司註冊地外匯管理局進行登記,具體要求詳見檔案。
4、您好!我公司與外方全資股東簽署外債借款協議,貸款期限為1年,提前30天告知可以進行延期。因為期限可能跨過1年,請問這個條款是否與短期外債餘額管理,長期外債發生額管理有衝突。謝謝!
答:根據匯發〔2013〕19號文和銀髮〔2017〕9號文規定,短期、中長期外債目前均按餘額管理,長期外債不再按照發生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