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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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是甘肅省外匯業務的監管部門。內設國際收支處和外匯管理處兩個處室。下轄嘉峪關市分局、金昌市分局、白銀市分局、天水市分局、武威市分局、張掖市分局、酒泉市分局、平涼市分局、慶陽市分局、定西市分局、隴南市分局、臨夏回族自治州分局、甘南藏族自治州分局共13個市州分局,以及平涼市分局靜寧營業管理部、酒泉市分局敦煌營業管理部、慶陽市分局環縣營業管理部、定西市分局岷縣營業管理部、隴南市分局西和營業管理部和臨夏回族自治州分局東鄉營業管理部共6個營業管理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基本職能:
(一)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資訊,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省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
(三)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規範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四)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五)承辦國家外匯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