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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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是甘肃省外汇业务的监管部门。内设国际收支处和外汇管理处两个处室。下辖嘉峪关市分局、金昌市分局、白银市分局、天水市分局、武威市分局、张掖市分局、酒泉市分局、平凉市分局、庆阳市分局、定西市分局、陇南市分局、临夏回族自治州分局、甘南藏族自治州分局共13个市州分局,以及平凉市分局静宁营业管理部、酒泉市分局敦煌营业管理部、庆阳市分局环县营业管理部、定西市分局岷县营业管理部、陇南市分局西和营业管理部和临夏回族自治州分局东乡营业管理部共6个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基本职能:
(一)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省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三)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四)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