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派出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合署办公,内设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下辖15个市(州)分局、20个县(市)支局。

        基本职能如下:

       (一)负责辖内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辖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辖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三)负责依法监督检查辖内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辖内依法实施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四)负责在辖内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6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