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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23-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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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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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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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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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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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进一步规范对机构申报主体执行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相关规定,并结合辖区实际,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管理制度》(藏汇管发〔2016〕106号),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http://www.safe.gov.cn/xizang/),进入首页的“公共交流调查征集”模块提出意见建议
2.通信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6号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719室,联系电话:0891-63221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
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2023年9月22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