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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5574632-7-2026-0280
  • 分       类: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11-0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废止深外管〔2023〕16号文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废止深外管〔2023〕16号文的通知

市各银行:

现就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适用规定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3〕 16号)废止。

二、自2026年9月14日起,新增及存量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163号)办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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