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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22-00026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9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
    上海汇发〔2022〕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经常项目处   沈  恺 021-58845420

              资本项目处   丁倩兰 021-58845951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2年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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