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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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青海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合署办公,内设国际收支处(外汇综合处)、外汇管理处2个处室,辖属7个分局。分别是: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东市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北藏族自治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黄南藏族自治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藏族自治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果洛藏族自治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树藏族自治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基本职能:
(一)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省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三)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四)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