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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500120-9-2015-00075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通知  银行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6-0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综合业务处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综合业务处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5]〔2015〕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行,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你行应请你行高度重视、妥善安排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工作。

    二、请你行应结合今后业务发展需求,选择通过联机接口模式或页面登录模式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请于6月30日前将你行接入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的方式按照《通知》要求反馈至分局。

    三、在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期间,请加强与我分局的沟通和联系。

业务联系电话:0971-6126169

  技术联系电话:0971-6126076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个人外汇业务监测

   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综合业务处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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