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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151430-6-2026-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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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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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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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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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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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赤峰市五地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辖区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作为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银行,为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相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外汇管理处21楼2106办公室。
2.电子邮件:nmwhhm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6年4月12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