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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151430-6-2019-00054
  • 分       类:
    新闻报道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5-24
  • 名       称: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配合完成包头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合验收工作
  • 文       号: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配合完成包头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合验收工作

   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17年8月29日正式获得国家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批准设立,项目总投资约为1.9亿元、占地0.128平方公里。发挥包头市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和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作用,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加速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由呼和浩特海关会同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四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纪要,同意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验收。     

   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强与海关、保税物流园区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助推地方外向型经济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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