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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151430-6-2019-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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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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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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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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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配合完成包头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合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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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局内蒙古分局配合完成包头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合验收工作
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17年8月29日正式获得国家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批准设立,项目总投资约为1.9亿元、占地0.128平方公里。对发挥包头市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和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作用,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加速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由呼和浩特海关会同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四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纪要,同意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验收。
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强与海关、保税物流园区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助推地方外向型经济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