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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22-00116
  • 分       类:
  • 来       源:
    金融时报
  • 发布日期:
    2022-03-14
  • 名       称:
    多项举措保障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不断档”
  • 文       号:
多项举措保障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不断档”

面对当前吉林省疫情防控形势,人行长春中支党委认真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加强统筹部署,全力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近期,人行长春中支出台了多项举措,要求全省各级外汇管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的同时,确保金融服务“不断档”,有力有效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保障市场主体信贷需求。强化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定向支持,实施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为防疫保供领域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高效运行“疫情防控再贴现直通车”,优先办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涉农企业和民营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力满足重点医疗、疫苗、消杀品生产供应等疫情防控企业和商超、“菜篮子”产品供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的信贷需求,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加大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接触性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春耕备耕的金融支持,全力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生产。

二是畅通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流转。强化防疫资金账户管理和服务,对财政专项划拨资金、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等需要开立核准类银行账户的,实行特事特办、即见即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探索综合运用远程视频、人脸识别、电子证照、企业信息联网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等安全有效方式办理开户、变更等账户业务;及时开辟疫情防治资金划拨“绿色通道”,确保抗疫专项资金高效、准确拨付到位。
    三是加强现金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加强自助设备的运维保障和现金补充,确保设备能运转、服务有响应、现金不断供;做好人民币发行库及库款消毒工作,确保辖区现金供应安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金库、现金柜面以及自助设备等消毒工作,不对外支付未消毒现金;按照不同疫情风险等级现金消毒要求,启动相应现金消毒措施,确保群众用上“干净钱、安全钱、放心钱”。

四是确保支付清算系统通畅运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本行支付业务相关系统安全运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协助受疫情影响的银行机构做好支付清算系统查询查复、退回应答等工作,开通专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及疫情防控资金划拨的各类业务。鼓励引导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公众通过移动支付、网络支付方式办理业务。省内各支付清算系统直接参与者要开展风险排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及机房、网络、业务系统、操作终端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技术保障标准不降,7*24小时服务不中断。

五是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鼓励市场主体利用网银、电子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外汇业务。深入落实资本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为涉外企业投融资项下资金收结汇、购付汇提供便利。落实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政策,开通跨境人民币结算“绿色通道”,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高效满足企业跨境资金结算需求。

六是做好征信查询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通过自助查询机、手机APP、互联网查询平台等渠道查询信用报告,有效分流查询人群,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好受疫情影响“四类人群”的征信救助政策,特别是要做好低收入人群和民营小微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

七是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热线畅通,积极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电话、网络渠道反映诉求,并及时作出回应,妥善处理疫情相关金融咨询与投诉。要加强营业网点管理,合理安排营业网点数量,提前向社会公开并主动说明,让金融消费者第一时间知晓疫情防控期间获得金融服务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利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特别要保障特殊人群(隔离治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的金融消费合法权益。加大防范利用疫情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监测力度,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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