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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21-00026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8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二)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二)

问:境内某商品鉴定公司主营进出口货物商品鉴定,包括办理国外委托的有关进出口商品到港检验鉴定,接受国外委托在出口国实施装船前检验鉴定。进出口货物鉴定后,委托方若无异议将依据协议支付有关费用。由于涉及进出口货物,该公司在鉴定过程中聘请了外方技术人员,并需支付相关费用。该种业务的收、付款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鉴定费是进口商为检验货物的质量而支付的费用,偏重于检验、验证的技术服务,因此境内商品鉴定公司进行检验鉴定所获得的收入应当申报在“228039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其他技术服务”项下;聘请外方技术人员进行鉴定而支付的费用应申报在“228039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其他技术服务”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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