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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2321502-X-2018-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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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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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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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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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18年外汇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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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8年外汇知识问答
问:服务贸易法规中所说的“外汇保险项下相关费用的境内外汇划转业务,按照保险业务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应该怎么办理?
答:常见的外汇保险项下相关费用的境内外汇划转业务可以分三类办理:
(一)外汇保险项下保费、分保费、赔款、保险金、摊回赔款、追回款等境内外汇划转:合同、发票、支付通知、支付清单、分保账单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一项材料,境内外汇划转手续由划出方经办行审核,外汇管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在境内划转保险项下的外汇资金,凭付款指令在经办行直接办理。
(三)保险项下的赔款、追回款、追偿费用等,由被保险人转让至境内的,被保险人与第三方之间的转让交易在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下,保险机构可根据被保险人的批单或书面指令,办理赔款资金的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