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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18-00014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5-23
  • 名       称:
    2018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九)
  • 文       号:
2018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九)

问:国外客户汇入一笔委托国内客户代缴纳的关税,请问怎么申报?要客户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国外客户汇入国内企业代缴的关税属于偿还境内企业代垫款。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版)》关于代垫款相关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该笔交易代垫基础交易是国外客户与国内海关之间的关税,属于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应按照实际交易性质申报在323020-产品和生产的税收及补贴。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要求,要客户提供能证明该笔交易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该笔业务属于代垫业务,应首先确认境内外企业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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