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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18-00013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1-17
  • 名       称:
    2018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
  • 文       号:
2018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

一、问:企业名录的变动周期是怎样的?对于贸易收支业务发生频率较高的企业,是否在办理每笔业务前都需要查询名录?

答:企业名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动态变化、实时更新。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问: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是按首笔收支业务发生日期计算,还是首笔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计算?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五条,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指新列入名录企业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入或支出业务之日起90天,与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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