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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16-00060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11-14
  • 名       称:
    NRA账户相关业务问答(一)
  • 文       号:
NRA账户相关业务问答(一)

1.什么是NRA账户?

答:NRA账户全称为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ON-RESIDENTACCOUNT),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机构按规定在银行开立的境内账户,不包括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境外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

2.NRA账户与境外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如何办理?

答:NRA账户从境内外收汇、相互之间划转、与离岸账户之间划转或向境外支付,境内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指令等直接办理,但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除外。

3.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NRA账户时,在外汇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境内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4〕16号)等规定,为开立外汇账户的境外机构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并通过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向外汇局报送NRA开户、余额和收支明细信息。

4.境内机构付汇至境外机构NRA账户,境内机构是否需要申报,如何申报?

答:境内机构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按照其与境外机构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

境内机构应当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按照其与境外机构企业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向境内非居民支付款项”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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