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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15-00065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10-29
  • 名       称:
    吉林省首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顺利开展
  • 文       号:
吉林省首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顺利开展

         201510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完成了对吉林通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备案审核工作,企业可凭借备案通知书到其开户银行正式开办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业务。标志着我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实现零突破。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其改革重点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干预,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便利企业资金运用,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为企业在华设立“资金中心”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创造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积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经验。利用同一账户实现不同性质资金的归集管理,提升企业和银行业务创新和资金管理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吉林通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通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立足于钢材销售,是通钢集团的对外贸易窗口。为了调剂其外汇资金余缺,实现集团资金有效配置,降低成本,该企业申请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并于今年6月获得试点资格。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企业早日开展业务,外汇局吉林省分局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试点工作小组,并由局领导亲自带领各部门负责人与试点企业进行座谈,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期间,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传达试点的相关政策,解答疑问,解决困难。同时,积极协调企业与合作银行,制定完整、可行的业务服务方案,并层层审核把关,扎实做好备案的准备工作。通过多方努力,使试点工作正式落地。

下一阶段,我分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向省内大型进出口企业积极宣传试点政策,推动更多企业参加试点,促进企业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便利化,加强企业对海外子公司的资金管控;同时,为银行和企业搭建桥梁,拓宽我省银行的业务领域,推动银行业务创新,增强资金的运作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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