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15-00019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4-30
  • 名       称:
    落实外汇管理改革 防范外汇业务风险 切实维护辖区外汇金融秩序——吉林省分局召开驻长银行外汇业务管理情况通报会
  • 文       号:
落实外汇管理改革 防范外汇业务风险 切实维护辖区外汇金融秩序——吉林省分局召开驻长银行外汇业务管理情况通报会

为有力加强对吉林省辖区银行外汇业务管理,促进总局各项外汇改革在我省的落实,吉林省分局2015429日在长春市组织召开了2015年驻长银行外汇业务管理情况通报会,具体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相关工作部署,向辖内金融机构通报2014年吉林省外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银行外汇政策执行情况。吉林省分局主管局领导、各专业处处长以及驻长获准开办外汇业务的各省(部分市)级银行主管国际业务的副行长及国际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王春生同志做主题讲话。

王春生同志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2014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银行在外汇管理政策执行及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传达了2015年总局外汇管理相关工作重点,并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吉林省全年工作的主要方向。提出吉林省分局将在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步入深水区的新形势下,紧紧围绕总局工作重心,坚持改革总基调,继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守不发生区域外汇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紧密结合辖区特点,大力发挥外汇金融的服务和管理作用,促进我省涉外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对吉林省2014年外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201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工作部署,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党委的领导下,在全省各银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不断深化改革进程,完善管理手段,有效防范外汇风险,维护辖区外汇金融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不断巩固和深化外汇改革成果,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成效;二是贯彻实施新出台的《银行结售汇管理办法》,有效促进管理转型;三是寓服务于管理,支持银行外汇业务健康发展;四是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监管,有力维护金融秩序;五是加强外汇业务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外汇环境。

对各金融机构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指出近年来,外汇管理改革加快,管理方式不断调整,银行外汇业务变化大、要求高,由于没能提高认识和有效适应业务发展变化,银行外汇业务差错以及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现象较多,甚至屡禁不止。一是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二是对外汇管理改革的认识不到位;三是对外汇业务的发展重视程度不够;四是忽视基础性业务;五是主观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对违规现象进行了分析,要求银行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结合当前形势及2015年外汇管理工作重点,就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外汇管理工作向各银行提出了要求。吉林省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精神和要求,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外汇管理与服务职能。一是切实转变管理理念,适应形势变化;二是深入贯彻银行结售汇管理办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三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四是加强多方沟通,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五是加大对银行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和国际收支申报现场核查力度;六是进一步完善对银行的考评工作,推进银行外汇业务规范发展;七是继续做好外汇业务和政策宣传,营造和谐外汇环境。

讲话最后强调,2015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对于吉林省来说,涉外经济发展面临较多困难,促平衡、防风险是今年工作重点,任务艰巨。各家银行对此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勇于承担责任,不断开拓我省外汇业务领域,积极改善外汇金融服务,团结一致,扎实工作,有力推动我省地方涉外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5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