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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2321502-X-201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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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管理信息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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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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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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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吉林省分局召开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 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 部署2015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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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5年1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组织召开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简要回顾2014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结合实际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省分局各专业处室副处长以上干部及各中心支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及外汇管理科(处)长参加会议。省分局副局长王春生同志在会上做了讲话,王局长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2014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并根据当前国际收支形势,结合吉林省实际,有针对性地明确了2015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及主要任务。
王局长指出: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我国跨境资金双向波动更加明显,各项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和便利化改革措施相继出台。从吉林省情况看,2015年跨境收支规模将继续稳步提升,人民币跨境收支规模持续扩张,流出入渠道日益多样化,涉外经济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落实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任务艰巨。号召全省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扎实做好2015年各项外汇管理工作。
讲话明确了2015年吉林省外汇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为基本目标,积极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加强统计监测分析,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扎实推进践行外汇管理“五个转变”,促进地方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强调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继续推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这对外汇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改进外汇服务。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积极探索实践综合柜台服务模式和首问负责制。二是堵塞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漏洞,提高风险管控水平。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好各部门、各中心支局的自查工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同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政策透明度,有效推进政务公开。
(二)深化落实总局推出的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一是加大对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外币现钞调运业务、现钞批发业务的关注与支持力度,寻求上述业务的有效突破,支持地方涉外金融发展。二是切实做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在我省的落实工作。继续加大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宣传,满足辖内有此业务需求的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的需要,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更有效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积极落实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各项工作。结合吉林省实际,落实总局即将推出的简化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管理、境外并购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外汇年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以及取消外债事前审批等一系列改革政策,进一步提升我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三)准确监测研判外汇收支形势,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一是注重发挥业务系统作用,提升非现场监管的精准度及有效性。充分利用企业货物贸易结售汇、与贸易相关的短期外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等新增数据,结合监测系统中原有的货物流、资金流数据,做好数据综合利用,提升监测水平。二是做好“监测分析月报”和“外汇收支运行报告”的撰写上报工作,及时跟踪监测外汇形势变化,为上级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三是密切监测边境贸易等领域的即时动态信息及辖区内的外汇突发事件,发挥好政策制定及调整的触角作用。
(四)有效利用各种检查手段,遏制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按照总局“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的要求,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对工、农、中、建等7家银行外汇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围绕总局下发和我们发现的可疑线索,组织全省选取上述被检查银行网点中业务量大、可疑线索集中的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下半年,选取省内相关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开展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二是做好全省季度非现场线索检查和上报工作。根据当期收支形势变化和外汇管理重点环节,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季度集中分析、线索统一下发等方式,组织全省外汇检查人员利用监管系统对企业、个人等市场参与主体开展非现场检查,并及时组织检查力量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主体实现精准打击。三是继续探索利用银行数据开展检查,强化线索准确性,实现及时锁定,提高检查成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外汇违法违规及犯罪活动的打击,加强部门合作,继续保持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五是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按总局外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要求,做好信息共享和披露工作。
(五)紧密结合地方涉外经济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一是注重把握政策热点,为地方涉外经济发展服务。重点关注吉林省跨境电商企业、兴隆综合保税区企业、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主体培育及发展的需要,开展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研究;二是突出针对地方特色,为上级改革提供参考依据。以长吉图先导区建设为依托,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建设为契机,以对朝、对俄边境贸易为重点,加强特色调研工作。三是准确及时向总局反映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在我省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总局改革提供有价值信息。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依法高效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思想基础,按照各级人民银行党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适应外汇管理方式转变,重视组织或参加各项政策及业务培训,促进人员转型,切实提高全省外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高效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奠定扎实基础。
与会人员就总局会议精神及分局工作部署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总局各项外汇管理改革工作方向明确,计划实施步骤严密;分局贯彻落实措施得力,工作目标及任务密切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对做好经济新常态下吉林省外汇管理工作,切实有效促进地方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