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42321502-X-2014-00006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4-07-2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召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座谈会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召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座谈会

为满足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需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425日出台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此项新政通过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便利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用、简化跨国公司单证审核、允许统筹使用外债与对外放宽额度、资本金及外债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用空间,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

       为支持吉林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支柱产业结构升级及国际竞争能力提升,5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召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座谈会议。王春生副局长主持会议。一汽集团、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通化钢铁集团、吉林粮食集团和大成实业集团等五个省内大型跨国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财务部负责人和资金主管;吉林省分局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处和资本项目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共30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出台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深入解读与详细分析。会议代表普遍认为,此项新政将大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便利资金集中灵活运用。企业代表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并扎实做好自身内部管理升级等后续工作,更有效地将政策便利转化为经济效益。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满足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需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5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