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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是江西省外汇业务的监管机构,负责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外汇市场监督管理和外汇检查等职责。内设国际收支处(外汇综合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

    省内有十个市分局和十二个县支局。市分局分别为赣州、吉安、九江、抚州、景德镇、上饶、鹰潭、新余、宜春、萍乡市分局。县支局分别为龙南县支局、瑞金市支局、信丰县支局、永丰县支局、南城县支局、永修县支局、瑞昌市支局、德安县支局、弋阳县支局、丰城市支局、上高县支局、奉新县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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