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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400108-X-2018-00012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1-25
  • 名       称:
    连云港中支举办法人银行开办外汇业务辅导座谈会
  • 文       号:
连云港中支举办法人银行开办外汇业务辅导座谈会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辖内金融机构,帮助法人银行了解外汇业务准入政策和开办外汇业务的注意事项,拓展外汇业务,2017年12月,连云港市中心支局召开了辖内法人银行开办外汇业务辅导座谈会。座谈会上,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和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讲解了外汇业务开办经验及注意事项,各法人银行汇报了本行业务开展情况及对外汇业务的需求,分局国际收支处银行管理科作金融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政策辅导和答疑,国际收支处陈标副处长对开办外汇业务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回归本源,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各行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特别是外汇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回归本源,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开展工作,避免金融脱实向虚和自我循环滋生、放大和扩散风险。

二要坚持合规经营,严守金融风险底线。要立足经济金融发展新情况,准确把握外汇管理政策边界,树立审慎合规理念,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强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规范业务经营行为,配合监管部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要坚持外汇自律,提高外汇业务水平。要认真执行全国自律机制下发的各项外汇业务展业规范,强化落实,加大责任追究,树立大局意识,解决好复杂、矛盾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同业交流与合作,提高自身外汇业务水平,配合外汇局落实好便利化和防风险的各项措施。

四要坚持实需原则,切忌盲目开办和扩张。各行要提高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政治大局意识,认真考虑自身发展需要,充分论证开办外汇业务的必要性,从而为社会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提升外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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