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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坚持“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强化外汇科技赋能,充分发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优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便利融资,助力企业。积极开展“惠民暖企行”活动,了解到辖内某电子材料公司因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席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后,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及时联系金融机构对接企业,结合企业经营情况,依托区块链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快速为企业发放出口商票融资贷款,帮助解决资金短缺难题。截至目前,惠州地区涉外企业通过区块链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办理业务600余笔,融资金额折合约87亿美元。 ——共享数据,便利银行。区块链平台通过与税务部门共享发票数据,为银行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提供了更加可信、便利的渠道。以往银行经办人员按要求逐一查验发票真伪、打印查验界面、整理资料归档等,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自区块链平台试点上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真实性审核”场景后,银行经办人员仅需导入模板表格、填写对应信息、上传表格后即可实现发票批量核验,业务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 ——信息互通,防范风险。区块链平台具有去中心化、数据不可篡改的技术特征,银行利用平台实现了融资信息互通,快捷对企业融资贸易背景单据开展真实性审查,保障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的同时,能有效遏制企业重复融资行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疫情期间,博罗某企业向银行提出60万美元的融资需求,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指导银行通过区块链平台核实企业的进出口数据是否与其融资需求相匹配,分析企业凭以融资的关单是否已在他行作融资使用,最后帮助企业快速完成融资审批手续,顺利获得资金采购原材料。 2021-11-30/guangdong/2021/1130/2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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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07/guangdong/2021/1207/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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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社会各界对外汇政策的了解,提高抵制外汇违法行为的意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各级分支机构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共同走进社区、学校、乡村,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外汇宣传进社区,合力宣传扩影响。外汇局阳江市中心支局联合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个人用汇、信用卡境外消费、出国留学等外汇知识,引导群众合规用汇。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联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和银行机构,在剑英体育馆广场开展国际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暨外汇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展播反赌宣传片,揭露跨境赌博等的黑幕套路。 ——外汇宣传进校园,汇学共建强意识。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借助校园诚信银行平台,到怀集一中开展诚信明星颁奖暨外汇精品课堂“开学第一课”活动,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不法分子借用学生账户从事非法付汇活动的例子,讲解非法外汇交易的种类、方式和危害。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走进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针对校园内网络赌博时有发生的情况,创作了情景剧《打击跨境赌博 央行重拳出击》现场表演宣传,帮助师生增强抵制赌博的自觉性。 ——外汇宣传进乡村,惠民春风暖人心。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深入揭阳区埔田镇饶平村开设老年人专场,针对老年人群体容易轻信、易受诱惑的心理,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村民讲解网络炒汇诈骗等多种诈骗形式,引导村民遵守外汇管理法规。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走进鹤山雅瑶镇,针对市民侨汇汇入、手持外币现钞结汇、境外留学购汇等实需性外汇需求,向村民讲解有关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倡导“按需用汇、合规用汇、便捷用汇”。 2021-04-20/guangdong/2021/0420/2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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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讲政策、出实招、送方案、解难题,多措并举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作用。 ——聚焦群众所“急”,做高效服务的“及时雨”。坚持民有所需、我有所供,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企业合情合理的真实诉求,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以高效外汇服务解决企业燃眉之急。广州某科技公司急需办理一笔跨境软件服务费入账用于支付国内研发费用,但工作人员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前往银行办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了解情况后,立即指导银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帮助企业通过网上提交电子单证、在线业务审核模式快速办理入账及支付,及时为企业化解逾期违约风险。 ——聚焦群众所“难”,做勇于担当的“攻坚队”。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回应市场主体“有困难”的真实合理用汇诉求,以担当作为破除企业外汇业务疑难。云浮某食品公司因业务系统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而无法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减资变更登记业务,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云浮市中心支局积极寻求“汇、银、企”三方跨部门协作,梳理核实企业既往业务的关键数据,指导企业顺利完成变更登记业务。 ——聚焦群众所“愁”,做守正创新的“拓荒牛”。坚持民有所请、我有所行,在符合政策大原则的前提下,创新业务模式尽可能满足企业特殊业务需求。广东某高新技术股份公司拟发行A股吸收合并某B股上市企业,但目前该类业务可供参考借鉴的案例较少,涉及的业务难点较多,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立即联合湛江市中心支局组成专项服务小组,研究讨论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顺利化解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购汇额度、境外投资者取得A股后分红和减持股份所得资金购汇划转等疑难问题。 ——聚焦群众所“盼”,做应民所需的“知心人”。坚持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主动聆听企业心声,切实回应企业诉求。阳江某钢铁公司受铁矿石价格持续上涨影响,用于采购铁矿石的自有流动资金出现缺口,希望获得外汇融资支持,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阳江市中心支局积极协调银行与企业对接,通过开立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远期购汇锁定三种国际业务产品组合,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有效解决了企业的融资困境。 下阶段,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推动便利化政策落地生效,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1-12-08/guangdong/2021/1208/2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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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涉外企业主体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推出“风险中性传万企 外汇套保解难题”系列视频,帮助企业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树立中性理念,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聚焦主业,稳健发展。 企业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广东省分局子网站“特色服务”栏目浏览查看。 2022-03-25/guangdong/2022/0325/2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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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9.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北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32.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9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1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折合110.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北籍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97.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贵州籍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49.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山西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至11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59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西籍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7月,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5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1.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62.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8-08/guangdong/2022/0808/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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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稳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积极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历经十年发展,我国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展,成功经受住多轮外部冲击考验,保持总体稳定的发展格局,呈现更加成熟的发展特征,有效服务市场主体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有力支持实体经济稳健运行。 一、我国外汇市场韧性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近年来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推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2015年发达经济体宽松货币政策转向,新兴经济体普遍受到外溢冲击;2020年以来,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相互交织,全球经济受到疫情严重影响,发达经济体再次实施极度宽松货币政策,随后因高通胀压力又于2021年下半年启动货币政策紧缩,全球汇市、股市、债市随之波动调整。2022年以来,乌克兰危机加剧国际政治局势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加大宗商品和国际金融市场波动风险。 我国外汇市场成功应对多轮外部冲击,稳定性逐步增强。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内外部环境多重因素作用影响,我国跨境资金由持续净流入转为阶段性净流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多措并举,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成功地稳定了外汇市场。2017年以来,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境内外汇供求总体保持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2020年以来,面对疫情和国内外环境超预期变化,我国外汇市场总体稳定的特征更加凸显。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汇率预期基本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与理性,境内外汇市场供求维持基本平衡格局。 二、我国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夯实了涉外交易平稳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14万亿元人民币,是2012年的2.1倍;人均GDP达到1.25万美元,较2012年翻了一番;2021年末我国经济体量在全球占比为18%,较2012年占比提升7个百分点,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同时,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水平开放,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高端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对外资的吸引力增强,对外投资稳步推进,跨境双向投资更趋活跃,进一步夯实外汇市场平稳发展的基础。 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增强了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升,经常账户顺差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总体保持在2%左右,始终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内外部经济平衡基础稳固,充分体现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我国对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资产总量9.2万亿美元,连续十年稳居世界前八位,规模较2012年末增长76%,其中银行、企业等私人部门持有的对外资产在对外资产总量中的占比较2012年末上升29个百分点,抵御外部冲击的资源总体充足。我国对外负债总量7.1万亿美元,规模较2012年末增长1倍,其中外债增长主要来自境外央行等长期资金配置我国债券,外债结构不断优化、风险总体可控。对外净资产2.1万亿美元,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三、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外汇交易更加平稳有序 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建设不断深化。2021年,我国外汇市场交易量达36.9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3倍,已成为全球第八大外汇交易市场,可交易货币超40种,涵盖国际主流外汇交易产品。同时,“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等政策相继实施,合格投资者制度不断完善,境内股票和债券逐步纳入国际主流指数,拓宽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渠道,丰富了国内外参与主体。截至2022年8月末,境外主体持有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1.03万亿美元,是2014年末的4.7倍。 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能够及时有效释放升贬值压力,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外汇市场参与者更加理性。银行、企业等外汇市场主要参与者逐步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总体保持理性交易模式。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增强,更多企业以财务状况稳健性和可持续性为导向,审慎安排资产负债的货币结构,合理管理汇率风险。2021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合计超1.4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2倍;企业套保比率达22%,较2012年提升9个百分点,2022年1-8月套保比率进一步提升至25%以上。 外汇市场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外汇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一方面,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不断健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更加充实,能够有效应对跨境资金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执法标准坚持跨周期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零容忍”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我国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 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和通胀上升压力并存,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持续收紧,国际局势深刻复杂演变,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外汇市场成熟度和稳定性将继续提升,更有基础、更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外汇局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出、扎实落实有利于稳定经济大盘、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同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11-04/guangdong/2022/1104/2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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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有序推进,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一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达到新高度。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证券投资项下形成了以机构投资者制度、互联互通机制、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为主的跨境投资制度安排。跨境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跨境融资全口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基本建立,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二是外汇政策支持区域开放创新成效显著。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北京“两区”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等对外开放高地在外汇管理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在广东、上海等四省市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探索“更开放更安全”的外汇管理模式。三是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健全。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逆周期、市场化调节外汇市场的顺周期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加强外汇市场微观监管,逐步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相关工作。 防范化解外部风险冲击,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成功应对外汇市场多轮次、高强度外部冲击。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国内外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影响,我国外汇市场风险加剧,外汇管理部门多措并举,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成功地稳定了外汇市场。灵活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等措施,积极应对2018年至2019年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外汇市场的冲击,为宏观经济和外贸部门调整提供了有效缓冲。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内外环境超预期变化,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我国外汇市场总体保持稳定,表现出很强的韧性。二是有力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持续完善重点领域外汇管理机制,科技赋能非现场监管,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精准度有效性显著提升。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保持高压震慑,加大对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查处力度,多部门联合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 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更加便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取消逐笔核销制度,建立起“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新监管体系。逐步在全国实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更加便利审慎合规银行和信用优良企业的贸易收支。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取消事前审批,购付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收付汇业务无需审核单证。优化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外汇管理部门快速反应,建立防疫外汇“绿色通道”,全面简化防疫物资进口、捐款、资本项目收入及跨境融资等外汇业务办理。2022年4月,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加大外汇助企纾困力度。三是加大对中小进出口企业的外汇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提升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加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汇率套保渠道,多措并举降低企业套保成本。2021年,企业运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为22.6万亿美元。推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绝大部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可在线办理,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外汇账户大幅精简至28类,发布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政策环境。 外汇市场建设不断深化,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基本形成。一是我国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展。外汇市场交易量从2012年的9.2万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36.9万亿美元,已成为全球第八大外汇交易市场,同时也呈现更加成熟的发展特征,为市场主体更好配置资源和管理汇率风险创造了良好条件。外汇市场交易品种不断增加,目前已具有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产品,具备了堪比国际成熟市场的基础产品体系,可交易货币超过40种,涵盖了我国跨境收支的主要结算货币。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不断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以境内银行为主、境内外各类主体并存的格局。外汇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二是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韧性增强。这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首先,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升,经常账户顺差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保持在2%左右,始终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对外资产方面,我国对外资产总量稳步增长,抵御外部冲击的资源总体充足;对外负债方面,外债增长主要来自境外央行等长期资金配置我国债券,外债结构不断优化、风险总体可控。其次,人民币汇率调节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作用更加明显。外汇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能够及时有效释放外部压力,有利于市场预期稳定。此外,外汇市场参与者更趋理性。银行、企业等主要参与者逐步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总体保持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增强,更多企业以财务状况稳健性和可持续性为导向,审慎安排资产负债的货币结构,合理管理汇率风险。 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外汇储备资产实现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连续十七年稳居世界第一,十九大以来始终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为稳定市场信心、服务实体经济贡献了力量。一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我国外汇储备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按市场化原则开展多元分散投资,系统推进专业化投资能力、科技化运营能力和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科学有效的投资基准管理模式,通过科技创新提高运营水平,全领域投资经营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多元化运用服务国家战略取得成效。坚持商业化原则创新多元化运用方式,形成涵盖股权、债权、基金、多边开发机构联合融资等多种产品的业务格局,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国家对外战略。三是践行可持续负责任投资原则。我国外汇储备是国际金融市场上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自2012年起积极开展绿色债券投资,将ESG(环境、社会、治理)因素纳入经营管理流程,不断拓展可持续投资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踏上新征程,让我们奋楫扬帆,赓续前行!外汇管理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构建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原文刊载于《中国外汇》2022年第19期) 2022-11-03/guangdong/2022/1030/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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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是外贸外资大省,年跨境收支规模近2万亿美元,每年发生外汇收支的企业近17万家,企业汇率避险的需求较大。企业通过银行办理外汇套保业务时,需要向经办银行缴存一定的保证金,而且需获得银行的授信额度。这是当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愿开展外汇套保业务的“痛点”所在。对此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做好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工作,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指导,大力优化企业套保环境,推动形成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广泛参与的汇率避险“几家抬”机制,有效解决企业“不愿办、不会办”难题。 ——银行创新套保产品优化企业避险服务 近期,中国银行河源分行为河源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了3笔自主知识产权质押外汇套保业务。“此次我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允许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的形式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免收了他们的2.5万元的保证金。”该银行介绍,“这是今年我们自主创新的一项套保业务,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可以免保证金、免担保、免其他有形资产质押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据了解,以往该银行为控制风险,在开展外汇远期业务时,需要客户缴纳0.5%~2%不等的保证金,这对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有一定压力。而此项创新业务,有利于众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降低外汇套保的成本。 同样创新外汇套保业务的还有中国银行江门分行。有所不同的是,该行对普惠客户以“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额度核定”的方式,从专项授信的角度来解决企业外汇套保保证金问题。据了解,传统模式下,企业需与银行签订“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或者“担保协议”等,来获取授信额度,而中小微企业通常较难获得充足的授信。在创新模式下,企业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银行根据其信用风险情况,直接核定外汇套保专项授信额度,企业可在该额度内免保证金办理外汇套保业务。“目前我行已为42家中小微企业核定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额度,其中21家企业随即叙做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减免保证金约781万元人民币。”该行相关负责人介绍。 事实上,上述两家银行只是广东银行创新套保产品、优化避险服务的两个缩影。近两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大力推进企业汇率风险宣导工作,积极引导银行优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针对企业避险的“痛点”“难点”,推出“降保增信”的套保产品,满足企业避险需求。目前,该局指导建立了以外汇局为联络中心、近200名银行外汇专家小组为主体的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培训企业超1.3万家,开展银行宣讲会650次,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套保产品。今年前5月,广东省分局辖内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合计620亿美元,同比增长42.3%,企业套保比率为29.7%,比2021年全年提升7.3个百分点。 另外,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还鼓励银行减费让利,有效降低企业套保成本。今年前5个月,该局辖内具备衍生品资格的地方性法人银行远期结售汇签约金额12.67亿美元,累计减免中小微企业保证金2.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汇率优惠1402.8万元人民币。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已为粤港澳大湾区、粤东和粤北地区近400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中小微“首办户”减免交易费用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保险机构风险承保为企业套保增信降本 为解决企业外汇套保占用保证金问题,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鼓励保险机构参与风险承保,进一步丰富了企业套保业务参与主体。由政府部门建立企业白名单,保险公司无偿对名单内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履约风险承保,银行凭保险合同对企业进行专项授信并办理免保证金的远期套保业务。目前,该项业务已在肇庆地区试点,并取得良好效果。“该业务最大特点是保险公司免收保费、银行免收保证金,双管齐下支持企业开展套保业务。目前我们已在试点地区收录中小微企业1145家,这些企业都可以按此种模式开展套保业务”。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工作人员介绍。 在该局大力促成下,今年5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也参与到助企套保的行列。广东省商务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三方签署“贸融易-汇率避险”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构建覆盖“货物出口服务-货款收入保障-汇率风险规避”的全流程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中小企业出口的后顾之忧。基于“贸融易-汇率避险”,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以下的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中小外贸企业,均可享受免保证金的远期结汇业务服务。 “目前我们正积极推动‘贸融易-汇率避险’业务落地,中小外贸企业只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就可在我行免交保证金、免其他资产抵押办理远期结汇业务。与之前相比,该业务将大大便利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介绍。 ——担保机构参与担保增强企业履约保障 担保公司的参与,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积极性。5月17日,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推出“建粤·银担汇”远期结售汇产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作用,拓宽融资担保业务范围至企业汇率避险,为企业外汇套保担保增信,以小额担保费取代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无需占用企业授信额度,也无需资产质押,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外汇套保降本提效。 据了解,今年3月,“银担汇”业务已在惠州市试点,广东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功签约落地了全省首笔“银担汇”业务。“汇率波动对我们外贸企业影响很大。以前也找过银行做远期交易,但要交纳保证金,只好放弃。”广东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现在有了‘银担汇’,只要签订一份担保合同,不要抵押物和保证金,就能办理远期结汇业务。这不仅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难题,还降低了财务成本,大大增强了我们开展外贸业务的信心。”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介绍,“银担汇”产品是担保机构参与服务外贸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新模式,将为广东稳外贸稳外资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保障工具。目前,“银担汇”业务已经复制推广至广东全省。 ——科技赋能优化流程便利企业开展套保业务 为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赋能中小企业汇率避险,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指导各金融机构,强化科技赋能,便利企业开展套保业务,为中小外贸企业发展提供新动能。目前该局辖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均基本实现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线上化,汇率查询、避险交易、存续期管理等均可通过网上办理,让企业足不出户也能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减轻人力和时间成本。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的“小微快易”产品正是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下创新研发的,依靠大数据技术分析中小微企业的资信情况和资金交易行为,线上核定企业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只要几分钟时间,企业就能完成业务办理,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80万元人民币,并且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这充分满足了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小微企业使用了该产品。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还在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平台)建立“跨境金融”模块,开辟“金融机构产品一览”等栏目,让更多中小微企业一站式了解外汇套保业务。“我们通过‘粤信融’平台集中展现银行避险产品,目前已经收集银行195个汇率避险产品信息,供企业了解、选择,有利于推动银企汇率避险的供需对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工作人员介绍。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2022-06-30/guangdong/2022/0630/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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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社会各界对外汇政策的了解,增强抵制外汇违法行为的意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各级分支机构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保护合法金融外汇知识。 ——借力银行网点优势强化阵地宣传。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组织银行网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立咨询专区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个人外汇等知识,提高外汇业务市场主体受众覆盖面和内容认知度。外汇局汕尾市中心支局组织银行网点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珍视权利 认识责任 防范风险”“远离地下黑市 保障消费权益”“打击非法买卖外汇”等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电子大屏幕轮候播放金融知识短视频等,向客户普及基础外汇知识和风险防范技能。 ——细分受众群体强化针对性宣传。聚焦工业园区企业人员,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联合揭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和银行机构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暨金融知识进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活动,结合通俗易懂的案例,以广播反诈骗知识、现场设摊宣讲政策、流动式派发资料等形式,多维度全方位引导工人群体合法用汇,远离非法外汇交易和网络炒汇陷阱。聚焦青少年群体,外汇局汕尾市中心支局联合银行机构走进汕尾技师学院开展“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题宣传,向学生们介绍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非法炒汇、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等非法金融活动新情况新特点,强化各类新型金融诈骗风险意识。聚焦老年人群体,外汇局惠东县支局联合惠东县金融工作局、惠东县公安局、惠东农商行和银行机构等单位,开展“远离非法外汇交易,自觉抵制网络炒汇”主题宣传活动,讲解常见网络炒汇骗局、现场“一对一”为群众答疑解惑,特别教导老年人如何识别非法短信链接和电话,认清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诈骗真相。 2022-05-09/guangdong/2022/0422/2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