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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2021年第三期“外汇大讲堂”活动,吉林省分局副局长王景富同志及分局全体人员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的业务主讲人是分局各部门的3名青年骨干。他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分别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比新旧版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中关于直投业务的区别,介绍吉林省服务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各位主讲人准备充分,思路清晰,表达流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让大家更容易掌握业务知识,有效促进了分局各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2021-04-02/jilin/2021/0402/1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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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辖内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地传导效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近日,延边州中心支局副局长带领外汇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辖内11家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专项调研。 调研组与各银行主管行长、外汇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逐一了解银行贯彻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的具体措施,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推进工作设想,以及银行外汇产品、业务创新及外汇衍生产品的应用、推广情况。同时,调研组对银行提出的业务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指导。 通过此次调研,外汇局深入了解辖内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指导,引导银行着力破解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制约因素,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地传导效果,更好地助力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6-04/jilin/2021/0617/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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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2021年第六期“外汇大讲堂”活动,邀请两家银行讲授汇率避险业务,省分局全体人员、部分驻长春银行机构人员代表在长春主会场参会,全省各市(州)中心支局、县(市)支局及涉外企业代表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当地参会。 活动中,主讲人围绕远期结售汇、期权两类汇率避险产品做详细介绍,一一阐述各类产品的基本概念、避险原理、适用对象等内容,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各类产品的优势与不足。此次活动,有效引导与会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在汇率双向波动的常态下,立足主业,坚持“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同时,积极带动与会中小银行不断提升一线业务人员的政策和实务水平,并进一步增加全省外汇管理系统人员对外汇衍生品的知识储备,为更好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宣传与服务奠定扎实基础。 2021-07-02/jilin/2021/0702/1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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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分局制定吉林省关于外汇金融支持防控疫情落实措施,并联合当地人民银行、财政厅、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吉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是快速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确保防疫物资进口结算渠道畅通。二是简化外汇捐赠资金流程要求,便捷防疫资金入账和结汇。三是便捷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四是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五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外汇服务”。六是完善外汇服务渠道和方式。 2020-02-10/jilin/2020/0210/1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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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11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黑龙江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至8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8次折合52.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河南籍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朱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7.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6月,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7次折合79.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0.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9次折合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四川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龚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9月,龚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次折合7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3月,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56.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5-18/jilin/2021/0518/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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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召开2021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传达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吉林省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市场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吉林省分局副局长王景富同志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吉林省外汇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外汇管理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提质增效为核心,锚定稳外资稳外贸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扎实推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建立畅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二是多措并举稳定外资外贸,精准服务吉林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体系,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四是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整治外汇市场乱象。五是夯实外汇管理工作基础,为依法安全高效履职提供保障。六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省外汇管理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吉林省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统筹推进全省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着力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切实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深入落实“六保”任务,为“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部署了2021年吉林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落实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政策措施,服务吉林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二是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三是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巩固“数据质量攻坚战”成果,构建数据质量管控长效机制。五是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基础工作,持续提高履职效能。六是坚定不移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全省外汇管理队伍建设。 吉林省分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在长春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市(州)中心支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1-01-15/jilin/2021/0115/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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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第八期“外汇大讲堂”活动,吉林省分局副局长王景富同志及分局全体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分局各部门分别围绕新形势下外汇内审内控工作、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政策和RCEP协定研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王景富副局长对本年度“外汇大讲堂”的作用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坚持办好“外汇大讲堂”,不断丰富讲堂内容,持续打造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和干部培养锻炼平台,进一步提升分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2020-12-25/jilin/2020/1225/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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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外汇营商环境,确保涉汇主体享受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在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10月26日,松原市中心支局针对辖区银行外汇业务人员开展了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松原市中心支局向银行外汇业务人员详细解读了近两年来总局出台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内容,并认真解答了参会人员的疑问。同时,松原市中心支局还在会上通报了辖区涉汇企业反映的在银行办理业务时遇到的问题,要求辖区银行外汇业务一线人员切实提高业务办理能力,为辖区涉外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此次培训,有助于银行业务人员深入了解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同时进一步规范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流程,有效推动银行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2020-10-26/jilin/2020/1026/1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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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第六期“外汇大讲堂”活动,吉林省分局副局长王景富同志及分局全体人员参加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合规与反洗钱团队和保函产品团队的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交流分享,从国际制裁合规管理和保函产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为全局外汇业务人员开拓了思路和视野,并在国际制裁合规管理等方面丰富了知识储备。 2020-10-09/jilin/2020/1009/1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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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第一期“外汇大讲堂”活动,分支局全体人员参加。省分局领导莅临出席活动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三位主讲人分别以研究成果、业务解读和工作心得为题材,从宏观中观微观维度进行了讲解与分享。此次活动为外汇局广大干部职工科学高效履职搭建了理论和实践的学习交流平台,营造了勤学善思、踏实履职的浓厚氛围。 2020-04-01/jilin/2020/0401/1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