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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申报提示(13) 货物贸易申报基本原则(五) 7.非批量订购以物理介质提供的不涉及复制和分销许可视听及相关产品,申报在“229010-视听和相关服务”项下。 8.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申报在“122990-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应视情况加注“不报关”或“不出境”或“未纳入海关统计”等字样。 2018-09-30/hunan/2018/0930/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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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申报提示(10) 货物贸易申报基本原则(二) (二)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指居民向非居民出售或从非居民处购买,但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主要指没有在海关报关或备案的货物。 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包括离岸转手买卖的价差收支,申报在“122010-离岸转手买卖”项下,交易附言应加注“离岸转手”或“离岸转买/卖”字样。 2.离岸转手买卖的非货币黄金以及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非货币黄金,申报在“122020-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非货币黄金”项下,交易附言应加注“不报关”字样。 3.通过互联网达成交易的,且未在海关报关或备案的货物, 主要包括个人直购(个人在网站购买并从境外直接发运进境送达个人的)或个人直销(个人向境外消费者通过互联网销售并从境内直接将货物发送至境外消费者)的网络购物,申报在“122030-未纳入海关统计的网络购物”项下,交易附言应加注“不报关网购”字样。 2018-09-07/hunan/2018/0907/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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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申报提示(11) 货物贸易申报基本原则(三) 4.非居民在访问我国期间从我国购买自用或馈赠、中国居民在访问其他经济体期间从这些经济体购买自用或馈赠的且不报关的货物,申报在“223-旅行”相应项下,交易附言应注明“旅行购物”字样。其中: 商务旅行者旅行期间购买自用或馈赠且雇主给报销的货物,申报在“223010-公务及商务旅行”项下;非商务旅行者旅行期间购买自用或馈赠的货物,申报在“223029-其他私人旅行”项下。 需注意的是:超过海关限额并向海关申报的旅行者购物应计入“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 --旅游者5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旅游购物商品超过5万美元(含)以上的,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 2018-09-07/hunan/2018/0907/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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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保险、养老金计划和标准化担保计划的辅助服务所涉及的保费、费用等。 区分寿险、养老金计划和社会保障关系:是否是政府组织的强制计划或雇主设立并自行管理的养老金计划。 寿险、非寿险差异:是否具有投资性质。 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金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1)境内居民个人对外投保所涉及的资金收付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内居民个人对外投保人寿险的保费,申报在“225010服务贸易-保险服务-寿险”项下。如果为定期人寿保险,即只为在特定时期内的死亡提供保险金,则认定为是非人寿保险,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 ②如果该保费支出是雇主代表雇员支付的私人保险,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 ③对外投保非人寿险的保费,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 ④居民个人收到境外保险机构支付的保单红利、利息,申报在“322042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保单持有人获得的红利和利息”项下。 ⑤人寿保单到期或约定期限到期时,居民收到的人寿保险福利和年金,申报在“821010其他投资-资产-人寿保险和年金权益”项下。 ⑥居民投保非人寿险获得的赔偿,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 (2)境内某外资公司对外支付外籍雇员的养老保险金,境外收款人为外籍雇员个人,则该养老保险金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雇主汇汇给雇员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养老保险金。 (3)境内某集团驻外中国籍员工境内的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由公司代缴。现该公司收到其驻外员工由境外偿还的上述款项,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该境内集团收到的其驻外中国籍员工从境外偿还的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应根据该员工资金来源的性质申报在相应项下。如为该员工在境外获得的职工报酬,应申报在“321000初次收入(收益)-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外中国雇员工资。 (4)境内A上市公司,按照规定为其董事等高管人员从境外保险公司购买高管人员责任险,该笔涉外支出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高管人员责任险是承保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由于经营管理中的疏忽行为导致的对第三者(如股东)基于法律的赔偿责任,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高管人员责任险保费。 (5)境内某公司收到某非居民从境外汇入因拥有境内房产所需支付的房屋财产保险费,并代其缴纳。这类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公司代收由境外汇入的房屋保险费属于家庭财产保险范畴,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代收房屋财产保险保费。境内公司将保费支付给境内保险公司时,是境内居民之间的收支,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6)境内某来料加工企业与境外某公司签订加工装配协议约定,货物的运输及加工期间库存在该企业的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和财产险,保费由境外公司负责。则: ①境内保险公司收到的货物运输险保费收入应如何申报? ②境内保险公司收到投保财产险的保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内保险公司收到境外投保货物运输险的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2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进口提供的保险”项下。 ②收到投保财产险的保费,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 (7)境内A企业向国外出口陶瓷,为防止陶瓷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或灭失带来损失,国外进口方在我国境内一家保险公司为出口的陶瓷办理了运输保险,则境内保险公司收到此类保费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保险公司收到境外投保货物运输险的保险费,为我国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申报在“225021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出口提供的保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保费。 (8)境内企业向境外出口一批货物,并以该批货物向境内保险公司A购买平安险,保单受益人为境外进口商。由于货值巨大,为分散风险,境内保险公司A再与境外保险公司B签订再保险合同,A将部分保险费汇出到境外B保险公司。现该批货物出现损失,境内保险公司A向境外进口商支付赔偿款,同时境外保险公司B亦向境内保险公司A支付赔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内保险公司A将保费汇给境外B保险公司,属于再保险行为,应申报在“225030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再保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再保险保费。 ②境内保险公司A向境外进口商支付赔偿款,应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平安险保险赔偿款。 ③境内保险公司A与境外保险公司B签订了再保险合同,境内保险公司A收到境外保险公司B的赔偿款,若分保的是非寿险,应申报在“422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非寿险保险赔偿”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寿险再保险赔偿款;若分保的是寿险,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寿险再保险赔偿款。 (9)境内某外贸公司从事代理进出口业务,需向海外保险公司投保,因交易频繁,故一次性支付一定期间的保险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则:预付保险费和多退少补款时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如果投保的险种为进出口货运险,则: ①为我国出口货物提供的预付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1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出口提供的保险”项下;为我国进口货物提供的预付保险费,应申报在“225022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为我国进口提供的保险”项下。 ②期末多付保险费退回,属退款性质,应当申报在与原涉外支出相对应的交易编码项下;少补款项支出仍应按原则①申报。 (10)境内公司A与境外公司B签订出口合同,B与境内的银行C签订买方信贷合同,贷款支付货款,B又与境内出口保险公司D签订了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合同。如果到还款期,B不能归还C银行的贷款,保险公司D将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替B还款。境外B公司支付给境内出口保险公司D的保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买方信贷:是由出口方的银行直接将贷款提供给进口商或者进口商的联系银行的出口信贷形式,贷款用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是指在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ECA)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保障的政策性保险。在本保险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出口商、贷款银行或借款人,但一般要求贷款银行直接投保。 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是一种信用保险,境内保险公司收到的保费,应申报在“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保费。 (11)境内某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境内出口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因进口商破产无法偿付货款,按照协议,保险公司在境内出口商支付了全额货款后,保险公司委托境外追债公司向境外进口商追索货款,则保险公司在收到境外追债公司追偿收入时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保险公司在收到境外追债公司追偿收入时进行申报,该款项的基础交易性质为出口贸易货款的追回,应根据境内出口公司报关的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货物贸易项下。 (12)境内船东互保协会收到或支付的保费,如何申报?该协会是否可以视为保险企业? 分析与结论: 该境内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收到或支付保费的申报比照保险机构处理。 2018-12-21/hunan/2018/1221/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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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由另一家境外银行作担保,借款成功后,该企业要向境外担保行缴纳担保费,则支付借款担保费时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支付境外银行担借款担保费属于金融服务费,应申报在“226000服务贸易-金融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借款担保费。 (2)境内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由该公司的境外股东提供担保,该公司每个月向其境外股东支付担保费,则担保费支出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担保费是同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借贷相关的费用,交易性质符合金融服务的定义,虽然提供担保服务的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一般性企业,也应申报在“226000服务贸易-金融服务”项下。 (3)境内某银行向外商独资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该外商独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通过境外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给境内贷款银行,作为该笔贷款的担保。当贷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能如期偿还人民币贷款,贷款银行按合同协议向境外担保人提出履约要求,实现备用信用证的兑现,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商业实体一般不会有向其他实体转移资源而不要求回报的动机,所以,商业实体向另一个商业实体提供资本转移的情况比较有限,有些情况为债务承担和一次性担保的启动。境外担保人履行备用信用证的支付义务后,境内银行的债权得到清偿,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应根据与母公司的协议和自身账务记载区别申报。 若该笔借款需偿还境外母公司,境内银行应通知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在“62202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接受境外母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项下,交易附言注明:由境外母公司偿还境内公司的境内银行借款;若该笔借款作为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增资,境内银行应通知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在“622013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下。 (4)境内某银行于1997年为境内某建设公司从境外借入6年期境外融资款1000万美元提供了保证担保,在2001年此笔借款已到第四期还本付息的时限,但借款企业无法还款,按合同规定由担保人(即该银行)来履约对外偿还借款本息。此时,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中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付款时,境内银行以被担保人(客户)名义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申报在“822020其他投资-负债-偿还境外贷款”项下,并在交易附言加注“对外担保履约”字样。 (5)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破产清算,清算后仍欠境内某银行一笔外汇贷款。后经银行多方努力,该公司的境外担保人汇入款项偿还该贷款,则该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担保启动,同时担保人未获得对债务人的债权或获得的债权净值小于担保价值时,则产生资本转移。因债务人已破产清算,并未形成对担保人的债务,应申报在“521990资本账户-资本转移-其他资本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外担保人偿还已清算境内公司借款。 2018-12-21/hunan/2018/122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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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外汇商品:是指由经批准的经营单位进口,专供入境的我国出国人员和驻华外交人员在免税外汇商品店购买的货物。随着我国居民跨境流动日益频繁,对购买人员限制逐渐放开。免税外汇商品货物仅适用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为1831-外汇商品,海关列入货物贸易统计,国际收支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免税品:是指设在国际机场、港口、车站和过境口岸的免税商店进口,按有关规定销售给办完出境手续的旅客的免税商品,供外国籍船员和我国远洋船员购买送货上船的免税商品,供外交人员购买的免税品,以及在我国际航机、国际班轮上向国际旅客出售的免税商品。免税品货物仅适用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为1741-免税品,海关2014年纳入货物贸易统计,应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1)境内A公司是一家具有专供驻华外交人员免税外汇商品经营权的企业,该公司从法国进口报关一批红酒,该项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A公司具有专供驻华外交人员免税外汇商品经营权,进口红酒报关监管方式为:1831-外汇商品,应申报在“12199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免税外汇商品红酒货款。 (2)境内某国际机场免税店从意大利进口一批服装,其支付的服装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国际机场免税店进口的免税品, 报关监管方式为:1741-免税品,付汇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免税品服装货款。 (3)境内铁路A公司港九客运段与香港B公司签订协议:香港与广东之间铁路直通车上的免税商品由香港B公司负责供应和财务结算,A公司港九客运段负责商品的销售,两方按比例对商品的销售毛利进行分配。每月清算后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A公司港九客运段,该笔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在港九直通车上负责免税商品的销售,销售毛利分成实质是货物交易佣金。因此,应申报在“22805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项下。 2018-11-30/hunan/2018/1130/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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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交易代码区分为一年以上、一年及一年以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充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数据源。两类编码选择视申报主体计划或意向的留学及教育时间而定。计划或意向一年(含)以内的留学及教育申报在“223023-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计划或意向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申报在“223022-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项下。对不确定时间的留学及教育则视同为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例如9个月的大学预科、交纳一学期费用等,但其意向为一年以上留学及教育,则仍应申报在“223022-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项下。 (1)居民王某的女儿赴英国留学,王某购汇支付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出国留学,对外支付的学费及生活费,应当根据其在境外居留的时间区分对待。 在境外居留时间超过一年的,应申报在“223022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项下,交易附言应加注“一年以上”字样。 在境外居留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应申报在“223023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交易附言应加注“一年”或“一年以下”字样。 (2)境内某居民,其女儿定居在香港,因女儿拟去英国读书,该居民汇出外汇用于支持女儿读书。该笔外汇的汇出是否应该申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其女儿定居香港已是非中国居民,虽汇款的用途为跨境求学,但交易性质属于居民与非居民个人间的捐赠,因此应申报在“42101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捐赠和无偿援助-个人间捐赠及无偿援助”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个人捐赠非居民亲属留学款。 (3)境内某大学生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习任务后,为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赴新西兰深造半年,入学时需付清在新西兰所有费用,支付时应如何进行申报?回国后继续接受新西兰学校两期远程函授课程,支付的费用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该大学生赴新西兰深造半年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应申报在“223023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一年以下出国留学费。 ②回国后继续接受两期远程教育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应申报在“22902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教育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程函授课程培训费。 (4)境内大学招收国际学生,而留学生的学费及生活费从境外汇入留学生在境内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再结汇为人民币款转账支付给学校,该费用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外国留学生无论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多长,均为非居民,收到境外汇来的学费及生活费,应由经办银行按境内非居民跨境收支申报原则进行申报。 ②外国留学生把人民币资金转账支付给学校,属于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的交易,学校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当外国留学生在境内留学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应申报在“223023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 当外国留学生在境内留学时间超过一年,应申报在“223022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项下。 (5)境内某学生将出国留学3年,入学时要付清第一年的学费及在海外读书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该学生在汇出汇款时,为了节省汇费,把学费和医疗保险费同笔付出。则该笔汇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国内居民出国留学对外支付学费及医疗保险费,应分别申报在“223022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和“225029服务贸易-保险服务-非人寿险-其他非寿险”项下。 (6)境内某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于工作需要,经常要到国外参加各种短期培训,境内公司要向境外培训主办方支付培训费,该项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公司向境外交纳雇员培训费,应申报在“223023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公派出国短期培训费。 (7)某大学生利用零散时间为在中国境内旅游的非居民(居留不超过一年)提供中文培训,该非居民回国后从境外汇入的培训费用。该笔款项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非居民虽以旅游为目的,但在旅游期间接受居民提供的短期培训服务,应申报在“223023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来华旅游短期中文培训费。 (8)境内某职业学院与加拿大某技术学院合作在境内开办高职大专班项目。合同规定境内该职业学院于每学期初向加拿大技术学院支付合作办学项目费,该费用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学校与加拿大学院在境内合作办学,所支付合作办学项目费用应申报在“22902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教育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内合作办学项目费。 (9)境内某航空公司飞行员定期到国外进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半年,向外方交纳训练费,该项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航空公司向境外交纳飞行员训练费,其交易性质为飞行员到境外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培训服务,应申报在“223023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模拟机飞行一年以下训练费。 2019-01-03/hunan/2019/0103/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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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国有企业的80%产权被国外某公司买断,由于该企业属于国有,所以国外公司购买产权的外汇款项汇给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则该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该境内国有企业将80%的产权转让国外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局收到的国外公司汇款应为国外公司对境内企业的直接投资款,应申报在“622014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内企业股权”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国有产权转让(80%)。 (2)境内居民个人A为境内汽车公司B的股东,该境内汽车公司B为境外汽车公司C(香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则居民A购买境外汽车公司C上市公司股票,资金汇出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A.若境内居民个人A按市值计算要购买的股票份额,持股比例≥10%,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购买转让的境外企业股权”项下。 B.若境内居民个人A按市值计算要购买的股票份额,持股比例小10%,应申报在“721010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股本-投资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 (3)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境外企业A,拥有国内A股上市公司B的15%的股票,境外企业A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其持有的境内B公司A股股票时,托管方将所得投资本金汇入A企业的账户时,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当境外企业A卖出前持股比例≥10%卖出的股票款,券商将款项转入境外企业A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时,应申报在“622014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内企业股权”项下。 ②当境外企业A卖出前持股比例<10%卖出的股票款,在券商将款项转入境外企业A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时,应申报在“721040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股本-非居民卖出境内股票或股权”项下。 (4)境外A公司在境内设立子公司B,境内B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买入了A公司股权5%的股票,资金汇出时应如何申报?后因境内B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将持有5%的A公司股票通过证券市场卖出,该笔资金汇入应如何申报?若购买比例大于10%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B公司为境外A公司在境内的子公司,且境内B公司持有境外母公司A公司的股权比例小于10%,则境内B公司对境外母公司A公司的投资为逆向投资,应申报在“622015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外商投资企业对境外母公司的股权投资(逆向股权投资)”项下;境内B公司将持有境外母公司A公司的股票卖出,属于逆向股权投资的撤回,应申报在“622015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对境外母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撤回(逆向股权投资的撤回)”项下。 若境内B公司对A公司的持股比例大于等于10%,则境内B公司实现了对境外母公司A公司管理上的重要影响。则资金汇出,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购买转让的境外企业股权”项下;B公司将持有的境外母公司A公司10%以上的股票卖出,属于逆向投资的撤回,收入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外子公司股权收入”项下。 (5)境内4名自然人(简称“受托人”)代境内多名受益人持有四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份,四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有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股份。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有关受益人持有的股份解除禁售期限制后在境外出售股份,所得收益汇至受托人开立的个人资产变现账户,由受托人结汇后再将人民币资金划付给实际的多名受益人,该笔收汇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出售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有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前持股比例≥10%,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外子公司股权收入”项下;减持前持股比例<10%,应申报在“721010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股本-卖出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 (6)境外A公司分别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B,在中国投资设立境内子公司C。同时,B公司持有C公司5%的股权,C公司持有B公司8%的股权,B公司与C公司共同成立一家印度D公司,分别持有95%、5%的股权,而境内E公司是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情况应如何申报? ①因中国市场发展较好,境内E公司拟通过引进外资方式扩大公司规模,C公司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E公司6%的股权转让给境外投资方B公司,则E公司收到B公司汇入的投资款时应如何申报? ②因印度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困难,B公司与C公司决定将D公司清算终止,C公司将所得款项汇回时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外B公司、境内C公司和境内E公司实际都是隶属于境外A公司,同在一个集团内,境外B公司与境内C公司之间相互持股不超过10%,境外B对境内E公司投资不超过10%股权的交易,属于联属投资,应申报在“623012接受境外联属企业的股权投资”项下。 ②同理,境内C公司与境外D公司也同属于一个集团,且相互持股不超过10%,属于联属企业,则境内C公司收到的境外D公司的5%股权清算款,应申报在“623011撤回对境外联属企业的股权投资”。 (4)境内A公司是境内B公司与香港C公司合资成立的一家外资企业,主要从事钢材贸易。两年后,外方股东C公司决定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内D公司,境内A公司变成了一家内资企业。则境内D公司汇出购买外方股东股权款项时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D公司汇出购买外方股东股权款项时,因境内A公司仍存续,应申报在“622014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购买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项下。 2018-12-28/hunan/2018/1228/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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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股份制银行在境内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短期债券,该笔收入如何申报?如果另一境内持券企业与境外投资者约定回购债券交易,以获得短期流动资金,从境外获得资金时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机构在境内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短期债券属于非居民购买境内短期债券,所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723013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债券交易-短期债券交易-非居民买入境内短期债券”项下;若境内企业与境外投资者开展回购交易,应根据二者的直接投资关系申报在“62202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623022直接投资-联属企业之间的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接受境外联属企业的贷款及其他往来”、“822020其他投资-负债-获得/偿还境外贷款”相应项下。 (2)境内某公司经审批后在香港的债券市场向香港的投资者发行该公司五年期无抵押品的公司债券,所融得的资金收入应如何申报?如果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债券,则所融得的资金收入应如何进行申报处理? 分析与结论: ①该境内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应申报在“723022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债券交易-中长期债券交易-发行境外中长期债券”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发行五年期无抵押品公司债券。 ②如果该境内机构是在境内资本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属于非居民购买境内发行中长期债券,所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723023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债券交易-中长期债券交易-非居民买入境内中长期债券”项下。 (3)境内企业A在境外债券市场购买境外B企业的两年期债券,购买资金汇出时如何申报?债券到期时,企业收到境外汇回的本金和利息,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在境外债券市场购买境外B企业的两年期债券,应申报在“723021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债券交易-中长期债券交易-买入境外中长期债券”项下。 ②债券还本付息,本金应申报在“723021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债券交易-中长期债券交易-卖出境外中长期债券”项下。收到的利息应区分以下情况申报: 若境外B企业是境内企业A的子公司,应申报在“322021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利息-从境外子公司获得的利息”项下; 若境外B企业与境内企业A具有逆向投资关系,应申报在“322022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利息-从境外母公司获得的利息(持有境外母公司10%以下股权)”项下; 若境外B企业与境内企业A具有联属投资关系,应申报在“ 322023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利息-从境外联属企业获得的利息(持股10%以下的关联机构)”项下; 若境外B企业与境内企业A是非关联关系,应申报在“322034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中长期债券利息”项下。 2018-12-28/hunan/2018/1228/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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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居民参团某境外豪华邮轮东南亚环游旅游项目,该居民支付境外邮轮公司的邮轮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邮轮服务主要是以旅游目的,邮轮费应包含客运运费、船上住宿费、船上娱乐项目的各种消费及各项服务相关税金,应申报在“223029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其他私人旅行”项下。 2019-01-03/hunan/2019/0103/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