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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18-00180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银行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12-28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案例分析(股权转让)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案例分析(股权转让)

   (1)境内某国有企业的80%产权被国外某公司买断,由于该企业属于国有,所以国外公司购买产权的外汇款项汇给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则该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该境内国有企业将80%的产权转让国外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局收到的国外公司汇款应为国外公司对境内企业的直接投资款,应申报在“622014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内企业股权”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国有产权转让(80%)。 

   (2)境内居民个人A为境内汽车公司B的股东,该境内汽车公司B为境外汽车公司C(香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则居民A购买境外汽车公司C上市公司股票,资金汇出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A.若境内居民个人A按市值计算要购买的股票份额,持股比例≥10%,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购买转让的境外企业股权”项下。

   B.若境内居民个人A按市值计算要购买的股票份额,持股比例小10%,应申报在“721010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股本-投资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

   (3)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境外企业A,拥有国内A股上市公司B15%的股票,境外企业A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其持有的境内B公司A股股票时,托管方将所得投资本金汇入A企业的账户时,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当境外企业A卖出前持股比例≥10%卖出的股票款,券商将款项转入境外企业A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时,应申报在“622014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内企业股权”项下。

  ②当境外企业A卖出前持股比例<10%卖出的股票款,在券商将款项转入境外企业A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时,应申报在“721040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股本-非居民卖出境内股票或股权”项下。

   (4)境外A公司在境内设立子公司B,境内B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买入了A公司股权5%的股票,资金汇出时应如何申报?后因境内B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将持有5%A公司股票通过证券市场卖出,该笔资金汇入应如何申报?若购买比例大于10%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B公司为境外A公司在境内的子公司,且境内B公司持有境外母公司A公司的股权比例小于10%,则境内B公司对境外母公司A公司的投资为逆向投资,应申报在“622015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外商投资企业对境外母公司的股权投资(逆向股权投资)”项下;境内B公司将持有境外母公司A公司的股票卖出,属于逆向股权投资的撤回,应申报在“622015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对境外母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撤回(逆向股权投资的撤回)”项下。

  若境内B公司对A公司的持股比例大于等于10%,则境内B公司实现了对境外母公司A公司管理上的重要影响。则资金汇出,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购买转让的境外企业股权”项下;B公司将持有的境外母公司A公司10%以上的股票卖出,属于逆向投资的撤回,收入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外子公司股权收入”项下。

  (5)境内4名自然人(简称“受托人”)代境内多名受益人持有四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份,四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有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A股份。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有关受益人持有的股份解除禁售期限制后在境外出售股份,所得收益汇至受托人开立的个人资产变现账户,由受托人结汇后再将人民币资金划付给实际的多名受益人,该笔收汇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居民出售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有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前持股比例≥10%,应申报在“621014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转让境外子公司股权收入”项下;减持前持股比例<10%,应申报在“721010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股本-卖出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

   (6)境外A公司分别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B,在中国投资设立境内子公司C。同时,B公司持有C公司5%的股权,C公司持有B公司8%的股权,B公司与C公司共同成立一家印度D公司,分别持有95%5%的股权,而境内E公司是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情况应如何申报?

   ①因中国市场发展较好,境内E公司拟通过引进外资方式扩大公司规模,C公司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E公司6%的股权转让给境外投资方B公司,则E公司收到B公司汇入的投资款时应如何申报?

   ②因印度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困难,B公司与C公司决定将D公司清算终止,C公司将所得款项汇回时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外B公司、境内C公司和境内E公司实际都是隶属于境外A公司,同在一个集团内,境外B公司与境内C公司之间相互持股不超过10%,境外B对境内E公司投资不超过10%股权的交易,属于联属投资,应申报在“623012接受境外联属企业的股权投资”项下。

  ②同理,境内C公司与境外D公司也同属于一个集团,且相互持股不超过10%,属于联属企业,则境内C公司收到的境外D公司的5%股权清算款,应申报在“623011撤回对境外联属企业的股权投资”。

   (4)境内A公司是境内B公司与香港C公司合资成立的一家外资企业,主要从事钢材贸易。两年后,外方股东C公司决定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内D公司,境内A公司变成了一家内资企业。则境内D公司汇出购买外方股东股权款项时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D公司汇出购买外方股东股权款项时,因境内A公司仍存续,应申报在“622014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购买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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