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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汇政策宣传,从小培养青少年合法合规用汇意识,引导青少年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2年3月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各级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外汇宣传入校园”宣传活动,为学生群体传递金融正能量。 ——外汇局怀集支局在全国首个“校园诚信银行”所在学校怀集一中开展“开学第一课”外汇宣传活动,组织金融志愿讲师为学生讲授《个人外汇知识小课堂》,通过PPT课件演示、经典案例分析以及现场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介绍什么是外汇、旅游购汇怎么办、如何诚信守法使用外汇等知识,并结合近年发生的不法分子借用学生账户从事违法付汇活动的例子,详细讲解非法外汇交易的种类、方式和危害,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外汇政策及资金安全的认识。 ——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参加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在珠海市第四中学举办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积极推动合法合规用汇知识教育与高中学校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派发《外汇业务政策问答口袋书》《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知多少》等宣传资料,以案说法增强学生对地下钱庄、网络非法炒汇、分拆结售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和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引导身边亲友到合规金融机构办理相关外汇业务,达到了“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良好效果。 ——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到化州市鉴江司法职业学校开展外汇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现场派发外汇知识宣传折页和宣传品,积极宣传个人合规用汇的知识,引导教官和学生扫描二维码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外汇政策及解读信息。 ——外汇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在湛江市青少年宫“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亲子游园的形式,以“家庭亲子+金融知识需求”为切入点,向青少年家庭宣传外汇政策,普及个人外汇业务知识,警示非法买卖外汇和非法网络炒汇行为的危害性,有效提升青少年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下一阶段,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利用多平台多渠道推动外汇政策宣传,不断拓宽外汇知识普及面,持续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合规用汇理念,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022-03-24/guangdong/2022/0324/2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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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guangdong/2022/0111/2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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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guangdong/2022/0110/2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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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诚信文化,加深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了解,增强合规用汇意识,外汇局东莞市分局围绕“铸诚信 提信心 促消费”主题,坚持多方联动、多元融合、多措并举,精心组织开展系列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多方联动。联合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东莞市银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发挥各方职能优势、组织优势、专业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汇聚合力,共同营造立体宣传的良好氛围。 ——多元融合。在主体方面,将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融入宣传活动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场所方面,深入社区、广场、高校等人流密集场所,最大限度扩大受众覆盖面。在方式和载体方面,通过组织观看热门影片、微视频讲解、有奖问答、漫画图文解说等方式,让主题宣传更形象生动。在场景嵌入方面,利用中秋国庆假期、借力地方专题宣传活动开展系列宣传,赋予宣传活动更多内涵和意义。 ——多措并举。在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开展“警惕网络炒汇,远离洗钱犯罪”系列宣讲活动,警示外汇违规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用汇意识。借助在东莞理工学院举行东莞市首个高校“反洗钱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的契机,举办外汇知识进校园宣讲,结合近期热点电影《孤注一掷》介绍网络炒汇平台的运作模式、诈骗手法及危害,普及外汇政策法规。 2023-10-11/guangdong/2023/1011/2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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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增城支局不断强化“外汇为民”的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涉外企业外汇政策指导工作,积极推动外汇服务“春雨润耕”见成效。 外汇局增城支局联合增城区科工商信局、增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一同走访了辖区部分重点企业,实地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发展历史、跨境投资及对外贸易现状、后期发展规划等,对企业提出的跨境贸易、境外上市、境外融资、直接投资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通过针对性的外汇政策辅导和信息交流,助力涉外企业全面掌握外汇政策及市场信息,对企业涉外发展规划做到早准备、早行动,推动实现扩大生产经营、扩大投融资等发展目标。 2022-05-09/guangdong/2022/0415/2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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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6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郭云喜副局长带队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服务暖粤企”调研。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相关处室、惠州市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企业展厅,了解了企业发展历程、主要产品、产业布局等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企业有关负责人关于当前经营情况、汇率避险措施和投融资情况的介绍,围绕当前形势下企业的进出口情况、汇率避险措施、跨境人民币结算、投融资需求等话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认真听取并回应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政策诉求。 郭云喜副局长表示,此次走访加深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对辖区重点涉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政策落地情况的了解。希望企业今后能继续保持与外汇局的密切联系,积极反映外汇业务的开展情况和政策需求。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为企业在海外地区布局予以政策指导,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地“走出去”。 2023-08-22/guangdong/2023/0822/2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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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8笔,金额合计3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辽宁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12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20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354.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阮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8月,阮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9笔,金额合计32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3.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93.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上海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6月至10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金额合计231.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喻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喻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30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64笔,金额合计782.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安徽籍许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2年2月,许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218.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05.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4-04-01/guangdong/2024/0401/2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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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金额合计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3笔,金额合计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合计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3笔,金额合计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2笔,金额合计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8-09/guangdong/2023/0809/2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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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guangdong/2023/1107/2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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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各地市分局以“外汇服务暖粤企”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外汇服务提质增效。 东莞市分局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向辖内100余家重点企业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介绍企业汇率避险措施以及外汇便利化政策。茂名市分局联合商务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市分行共同开展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并举办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宣讲会。湛江市分局联合银行开展“一对一”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辅导,指导优质企业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清远市分局走访辖内重点企业,解读外汇政策,辅导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使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惠州市分局赴德赛电池等科技型企业调研,指导企业利用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潮州市分局摸排辖内企业汇率风险敞口情况,联合银行为重点企业量身定制汇率套保方案,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揭阳市分局到重点外贸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业务诉求,提供针对性政策指导,帮助企业切实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 2023-11-01/guangdong/2023/1101/2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