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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2366987-X-2023-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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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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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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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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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结售汇业务问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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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3年结售汇业务问答(13)
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报送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即期结售汇及衍生品履约报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含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负责采集、汇总辖内银行的统计数据,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衍生品业务报表和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实行总行报送制度、属地管理原则,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主报告行)汇总境内各分支机构的统计数据后,经所在地外汇分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其中,政策性银行、全国性银行以及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行使做市商职能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管理。
外汇分局可根据业务监管需要,要求辖内银行的分支机构报送衍生品业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