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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2366987-X-2023-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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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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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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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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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常见问题解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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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常见问题解答(十一)
问:请问境内企业A拟从境外卖方B处收购境外公司C股权,股权收购的价款是否必须支付至境外?如果在中国境内支付是否合规?如果不合规请问具体是违反了什么规定(烦请告知具体的规则名称和具体的条文)?谢谢!
答:您好,境内机构在出资收购境外股权之前,应到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境内非金融企业收购境外公司的出资方式应以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为准。原则上,股权收购价款应支付至境外卖方B在境内外依法开立的账户。根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已下放银行,相关问题可咨询经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