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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2366987-X-2022-00046
  • 分       类: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3-23
  • 名       称:
    资本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六)
  • 文       号:
资本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六)

问:我公司于20171121日在外管局备案一笔1000万美元的外债,到期日为20191229日,但此笔外债款并没有汇入。是否可以将此笔外债注销,同时释放投注差额度?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除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经备案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如果此笔外债未发生提款,可到注册地所在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注销后可释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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