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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2366987-X-2022-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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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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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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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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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经常项目常见问题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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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经常项目常见问题解答(一)
问:我司为一家保险公司的河南分公司,总部有外管局外汇业务批复并授权我司经营外汇业务。目前因业务需要存在境外客户支付人民币保费的情况,请问:如果我司开户银行想正常入账,是否需要向外管局提出申请?
答:您好,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跨境保险、跨境再保险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按照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定办理。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按规定直接在银行开立、变更、使用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无需向外汇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