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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2366987-X-2022-00037
  • 分       类: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3-14
  • 名       称:
    资本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四)
  • 文       号:
资本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四)

问:您好,某客户经由代理机构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并将资金原币划转至个人境内外币储蓄账户内。现客户想将其中部分资金进行额度外结汇。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其原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资金结汇呢?还是客户只能进行额度内结汇?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第七条,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外汇收入调回后,由境内代理机构向银行申请将资金从境内代理机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划入对应的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并按照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也可以由境内代理机构申请在银行统一为个人办理结汇后划入对应的个人人民币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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