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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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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2366987-X-2015-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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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通知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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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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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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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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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1)。本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和条款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313、68402385。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