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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26-00084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9-11
  • 名       称: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河北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研究草拟了《河北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鉴于该政策已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满足市场实需,便利经营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相关措施,此次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912日至2026922日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09号,邮编:050000,联系电话:0311-87938229,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征求意见”字样,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河北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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