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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25-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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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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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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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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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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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分局、雄安新区分局,河北省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河北省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切实防范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制定了《河北省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现予印发,自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反馈。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