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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23-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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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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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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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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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标准和程序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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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标准和程序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分局、雄安新区分局;驻石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汇发〔2023〕10号文印发)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全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及时性,我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规程》(汇冀发〔2015〕48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请外汇局河北省各市分局、雄安新区分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联系人:孙刚强 联系电话:87938497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标准和程序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