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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20-00024
  • 分       类:
    管理信息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2-03
  • 名       称:
    外汇知识问答:货物贸易企业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货物贸易企业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延期收款是指国际收支申报的收汇日期晚于报关单出口日期的收汇。延期收款的报告范围:A类企业超过90天(收汇日期减去出口日期)的延期收款,B类和C类企业在分类期间超过30天的延期收款。延期收款的报告内容包括:延期收款对应的出口货物的预计收汇日期、金额、关联关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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