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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2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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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管理信息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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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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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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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货物贸易企业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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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货物贸易企业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延期收款是指国际收支申报的收汇日期晚于报关单出口日期的收汇。延期收款的报告范围:A类企业超过90天(收汇日期减去出口日期)的延期收款,B类和C类企业在分类期间超过30天的延期收款。延期收款的报告内容包括:延期收款对应的出口货物的预计收汇日期、金额、关联关系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