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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9-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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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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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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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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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违规案例:广东鹤山市睿顺销售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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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违规案例:广东鹤山市睿顺销售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用途案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鹤山市睿顺销售有限公司虚构资金用途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2541.1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构成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以罚款112.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