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9-00173
  • 分       类: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7-10
  • 名       称:
    外汇违规案例: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 文       号:
外汇违规案例: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20141月至20165月,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第六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