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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9-00042
  • 分       类: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2-22
  • 名       称:
    外汇违规案例: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违规办理外债资金结汇案
  • 文       号:
外汇违规案例: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违规办理外债资金结汇案

20162月至5月,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未按规定审核留存有关企业结汇资金用途的合同及发票等资料,在未审核企业外债结汇资金用途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的情况下,违规为企业办理外债资金结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第六章中“银行审核材料”与“审核要素”中的有关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款4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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