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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8-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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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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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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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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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某境内个人持有境内公司在境外上市配发的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现想把该股票出售并汇回境内,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出售股票后转账到境内?如果不可以,应当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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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某境内个人持有境内公司在境外上市配发的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现想把该股票出售并汇回境内,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出售股票后转账到境内?如果不可以,应当如何操作?
 
      不可以。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出售后需要将资金调回境内的,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的要求,由境内公司委托的境内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的资金划转和汇兑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