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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1891-5-2015-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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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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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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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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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知识问答:境内公司回购境外股份、境内股东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余资金汇回后结汇及资金划转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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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境内公司回购境外股份、境内股东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余资金汇回后结汇及资金划转要求是什么?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
取消了境内公司回购境外股份、境内股东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余资金汇回后结汇限制。境内公司回购境外股份剩余资金可根据币种分别汇回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用外汇账户(外汇)和待支付账户(人民币),境内股东增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剩余资金应汇回其境外持股专户。上述资金可不必由开户银行审核资金用途,可在境内直接划转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