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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21891-5-2015-00206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9-24
  • 名       称:
    外汇知识问答:个人被纳入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后,能否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 文       号:
外汇知识问答:个人被纳入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后,能否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在关注期限内,银行不得为“关注名单”内的个人办理电子银行结汇和购汇业务;通过柜台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比照超过年度总额的结售汇要求,经常项下须审核真实性证明材料,资本项下需经必要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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