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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179129-3-2020-00053
  • 分       类:
    通知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3-1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印发《广西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 管理制度》的通知
  • 文       号:
    桂汇发〔2020〕1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印发《广西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 管理制度》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中心支局,广西区各外汇指定银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州银行南宁分行,桂林银行南宁分行

    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有效解决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西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中心支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办理涉外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广西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应及时转发辖内办理涉外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联系。

  人:陆文希吴章芝  

电话号码:0771-61113510771-6111798

 

附件: 广西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2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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